归档时间:2020-03-16

中共益阳市委宣传部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18-01-25 10:16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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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益发〔2001〕18号)文件精神,设立中共益阳市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是市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

主要负责:制订全市宣传思想工作规划和措施;负责指导全市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全市各新闻媒体、文化、出版部门的工作;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协调全市文化艺术和文化产业工作;负责规划、部署全市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负责全市对外、对港澳、对台宣传工作的协调和管理;组织网络舆情应对工作;协同市委组织部加强市直宣传文化系统领导班子建设,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文化经济政策;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市委宣传部内设8个科(室): 办公室(舆情信息科)、组织科、文改办、宣传教育科、文艺科、网宣科、新闻科、理论科;同时管理市委外宣办、市文明办、市新闻中心3个副处级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中共益阳市委宣传部部门本级

2、市文明办

3、市委外宣办

4、市新闻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以及对市县转移支付的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部机关及部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市委宣传部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三下乡、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657.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37.23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2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10.15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73.41万,一般商品服务支出增加38.52万,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51.83万,项目支出增加50.0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657.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91.2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3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10.15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73.41万,一般商品服务支出增加38.52万,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51.83万,项目支出增加50.0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7.2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486.5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50.6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其中:新闻宣传支出27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开展新闻宣传报道、记者接待等方面;文化援疆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支援新疆文化建设等方面;全市精神文明建设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等方面;市委市政府一楼大厅布展8万元,主要用于市委市政府一楼大厅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展览宣传;三下乡5万,主要用于送科技、文化、卫生下乡;网络舆情管理50万,主要用于网络舆情处理与应对;对外宣传7万,主要用于开展对外宣传工作、外宣片制作等方面;涉益舆情监测综合管理平台年费25万,主要用于租用涉益舆情监测平台;文化产业发展工作2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调研、会议、差旅等方面;新闻发布工作10万元,主要用于召开新闻发布会场租、摄制等方面;文明办工作经费20万,主要用于开展“我们的节日”、道德模范评选等方面;退休人员公务费0.65万,主要是退休人员学习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部本级、市委外宣办、市新闻中心、市文明办等   4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96.8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8.52万元,上升66.08%。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8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14万元,主要是公车改革后减少了一台公务用车。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市委宣传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市委宣传部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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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委宣传部作者:责任编辑: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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