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不服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的《处理意见书》行政复议案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26-10-09 17:03 浏览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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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益府复终字〔2025〕164号


  申请人:王某

  被申请人: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申请人对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的《关于王者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书》(益建复[XXXX]XXX号)不服,于2025年9月22日向本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向复议机关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准予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本复议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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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司法局作者:责任编辑:文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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