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益府复终字〔2025〕164号
申请人:王某
被申请人: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申请人对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的《关于王者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书》(益建复[XXXX]XXX号)不服,于2025年9月22日向本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向复议机关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准予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本复议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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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司法局作者:责任编辑:文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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