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某某不服益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的《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行政复议案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25-03-14 17:17 浏览量: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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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益府复终字〔2024〕42号

  申请人:钟某某

  被申请人:益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2024年2月7日作出的《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2024〕第43092XXXXXXXXX号)不服,于2024年4月2日向本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向复议机关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准予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本复议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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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市司法局作者:责任编辑:曹予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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