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08 14:31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由市政务公开办综合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务公开办)联系(地址:益阳市梓山路1号,邮编:413000,电话:0737-411365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落实《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湖南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14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省、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为抓手,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主管职能作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捷度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法定内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法、便民的原则,通过线上线下全方位多渠道满足群众的信息需求。全年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9496条。一是深入落实“五公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的公开)。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385件,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22期。二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重大项目建设、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健康、乡村振兴、义务教育、公共资源交易和城市综合执法等工作的贯彻落实,积极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发布数量和质量。共发布重点领域信息7281条。三是突出解读回应。建立市政府重要政策性文件解读机制,凡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的政策性文件原则上均要求进行解读,共发布解读文件44份。通过新闻发布、在线访谈、政风行风热线、回应关切等栏目,及时对全市经济社会热点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进行回应,共发布主动回应信息87次,召开新闻发布会10次。

(二)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依规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各区县(市)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门共通过网络平台、信函等方式收到信息公开申请451件,上年结转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予以公开302件,部分公开35件,属于国家秘密、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过程类信息、行政执法案卷、行政查询事项等情形依法不予公开1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等情形无法提供79件,重复申请、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等情形依法不予处理17件,其他处理3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7件。因信息公开申请被行政复议62次、行政诉讼60次。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落实信息上网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发布权威、及时、准确、严肃、安全。二是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每季度对市直单位和区县(市)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自查,同时对涉密涉敏信息、严重错别字等情况进行专项排查,坚守不发生政务公开“事故”的底线。三是对省政务局下发的《关于研究整改全国2021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出问题》及时做好整改,全部按时规范整改到位。

(四)持续推动平台建设运维。一是将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和基层政务公开专区每年运维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二是建立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聘请人员的管理和薪资长效机制。三是持续推动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整体推动区县(市)及所属乡镇(街道)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五)强化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长、常务副市长先后多次就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听取情况汇报,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并作出指示批示,从组织和经费方面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保障。二是按时编制发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对34个市直行政机关及8个区县(市)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进行收集、审核、汇总,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向社会公示,同时督促各区县(市)、行政机关依法依规完成年报的发布工作。三是印发《政务公开工作交流》简报。对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相关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总结宣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5

0

12

行政规范性文件

385

226

119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988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57847

行政强制

2371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3372.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37

7

0

0

7

0

45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93

2

0

0

7

0

30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2

3

0

0

0

0

3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4

1

0

0

0

0

5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5

0

0

0

0

0

7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6

0

0

0

0

0

16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

0

0

0

0

0

1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1

0

0

0

0

3

(七)总计

433

7

0

0

7

0

44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7

0

0

0

0

0

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5

4

13

10

62

31

1

6

3

41

19

0

0

0

19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在推进、指导、协调、督促全市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理念已有明显的提升,但是在标准化规范化方面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严格法制审查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不高、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政务公开队伍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不足,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一是强化督查指导。对各级各部门网站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工作进展等加大督促指导、自查评估力度,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意识。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坚持日常指导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原则,适时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集中培训交流活动,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三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保障必要的工作力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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