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18 08:43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2021年度大通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按要求在大通湖区门户网公示公开,电子版可在大通湖区门户网(网址:http://dth.yiyang.gov.cn/)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大通湖区委区管委会办公室信息中心联系 (地址:大通湖区大通湖大道188号党政综合办公大楼411室,邮编:413204,电话:0737—566150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大通湖区管委会积极贯彻落实《条例》的规定和省、益阳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区委、区管委会中心工作以及社会公众关切的热点和焦点问题,着力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聚焦工作重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我区按照《益阳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大通湖区门户网上开设“基层政务公开”专栏,重点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容。同时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示公开,突出做好财税信息、减税降费信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脱贫攻坚信息、环境保护信息、教育领域信息、食品药品安全及医疗卫生信息和社会保障等信息,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

二是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中央、省、益阳市关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明确主体责任、明确公开标准、明确目录梳理程序,强化部门审核,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围绕26个重点领域,对照国务院标准指引,结合本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高标准编制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并在基层政务公开专栏及时上传相关内容,高标准打造基层政务公开专栏,为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及时更新完善大通湖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组织全区部门和乡镇及时调整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优化依申请公开的方式,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的接受、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和关键环节的运行,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四是加强解读回应。加强政策解读。为提升政策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和传播力、影响力,我区在门户网站设置了“政策解读”专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规范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及时发布,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做好政策解读,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2021年解读信息发布总数22条。切实回应关切。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互动交流”“区长信箱”“调查征集”“情况反馈”等栏目,多渠道、多途径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切实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政民互动畅通快捷。认真回复处理“12345热线”“网上信访投诉平台”等互动交流平台的信访件,切实回应社会关切,增进政民互动畅通快捷。2021年收到留言数量44条,办结43条;征集调查1期,收到意见2条。

五是建立各级政务公开专区。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出发点,以保障办事群众享受到“一站式、一体化”的政务公开服务为原则,高标准打造了集信息公开、服务展示、查阅办理于一体的政务公开专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3

0

3

行政规范性文件

54

0

5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168

行政强制

188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5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21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21

2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21

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1年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个别部门存在工作重视不够、信息公开不及时、信息公开数据不准确的情况。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有待进一步强化。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强化意识,规范程序。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的工作理念,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二是提升公开信息质量。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及时将政务中心的工作动态、决策、执行及结果等进行公开,对重点领域及政策进行解读,依据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切实呼应群众需求,保障群众对于政务公开的知情权。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构建政务服务平台,为公众提供丰富实用的政务服务信息。完善政府网站协同联动机制,发挥政府网站集群效应。积极运用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发布政务信息。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

四是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