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15-09-30 17:05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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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政办发〔2015〕18号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30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益发〔2015〕2号)和《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益发〔2015〕3号),设立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挂益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益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益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既是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又是市人民政府主管民族宗教、金融工作的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的职责、市政府研究室的职责、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原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承担的机关事务行政管理职责。

(二)将市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划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划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三)不再归口管理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主要职责

(一)协助市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或对市政府部门间的分歧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决定。

(三)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市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文稿;负责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监测分析和政务信息工作;组织对重大政策进行深入研究。

(四)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五)负责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对市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

(六)负责市政府应急管理和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指示;加强应急管理,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市长热线工作。

(七)负责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制定可行性方案。

(八)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发布,编辑市政府公报,编写市政府大事记。

(九)负责组织协调开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十)拟订全市金融业发展战略规划,推进全市金融市场(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金融市场秩序;组织开展政府、企业、银行、保险机构之间合作,促进金融业发展;协调处置和防范、化解各类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十一)负责全市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工作,保障少数民族和宗教团体的合法权利;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行政管理,承办有关行政许可;开展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友好交往。

(十二)负责全市机关事务行政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和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内部的后勤保障、财务管理和有关接待工作。

(十三)负责桃花江核电项目建设的宣传、协调、督促等工作;负责全市核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的协调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业务指导,办理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办公室设23个内设机构:

(一)文电管理科(市政府公报编辑部)。

负责文电收发运转、拟办、分办,发文审核和有关文电起草;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收集、筛选、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整理;承办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呈报市政府审批的请示性公文报批工作;负责市长印章和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印章的使用、管理及由市政府颁发印章的发送与管理;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文书档案管理、机要通信和保密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的业务指导等工作;编辑《益阳市人民政府公报》;承办市政府各部门报批的会议审批工作。

(二)政务一科。

负责市长及秘书长的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有关会务组织、文电起草、活动安排、协调督查等工作;编写《市政府大事记》;协助市政府党组有关活动的服务工作。

(三)政务二科。

负责常务副市长及相关领导的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有关会务组织、文电起草、活动安排、协调督查等工作。

(四)政务三科。

负责分管城镇建设等工作的副市长及相关领导的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有关会务组织、文电起草、活动安排、协调督查等工作。

(五)政务四科。

负责分管社会发展等工作的副市长及相关领导的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有关会务组织、文电起草、活动安排、协调督查等工作。

(六)政务五科。

负责分管金融等工作的副市长及相关领导的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有关会务组织、文电起草、活动安排、协调督查等工作。

(七)政务六科。

负责分管工业等工作的副市长及相关领导的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有关会务组织、文电起草、活动安排、协调督查等工作。

(八)政务七科。

负责分管农业等工作的副市长及相关领导的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有关会务组织、文电起草、活动安排、协调督查等工作。

(九)政务八科。

负责分管公安等工作的副市长及相关领导的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有关会务组织、文电起草、活动安排、协调督查等工作。

(十)综合信息科。

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及市政府、市政府主要领导文稿;负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跟踪研究、分析、监测;负责《情况通报》编辑工作;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政务信息。

(十一)调查研究科。

负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课题调研;负责国际、国内经济社会发展信息收集研究;负责中央、省重大政策分析研究,提出对策建议等;负责《经济决策参考》编辑工作。

(十二)银行保险科。

组织金融业重要课题研究,起草综合性文稿;协调和指导金融机构引进和建设;组织开展信贷融资项目对接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推动全市保险业务发展和保险品种创新;协调处置和防范金融风险。

(十三)资本市场科。

负责拟订全市资本市场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债券发行、引进私募股权投资等直接融资;承担全市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协调和指导全市证券、基金、期货市场发展。

(十四)民族事务科。

负责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协调民族关系,办理有关保障少数民族权利事宜;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乡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具体事项,支持民族乡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协调处理影响民族关系的突发事件、社会热点问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推荐、培养和使用工作。

(十五)宗教事务科。

负责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宣传教育;负责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和政府部门协助或协调办理的有关事务;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团体和经政府批准的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推动和帮助宗教界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监督管理,制止非法、违法和自由传教活动;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配合政法部门揭露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破坏活动和其他刑事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十六)建议提案科。

组织协调开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市人大、市政协来文的办理工作;负责市人大、市政协有关会议、活动的联系工作。

(十七)应急管理办公室(对外称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挂市长值班室牌子)。

负责市政府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负责值守应急、信息汇总报送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会务、值班和上传下达工作。

(十八)市长热线办公室。

负责处理市民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和媒体网络等提出的咨询、建议、批评、投诉和求助;负责管理“12345”热线平台;负责市长热线工作的督查和市长交办件的督办。

(十九)督查室(对外称市政府督查室)。

负责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重要决定、决策贯彻落实的督查和情况综合;负责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督办及落实情况的反馈。

(二十)核电工作办公室(对外称市政府核电工作办公室,挂湖南桃花江核电项目益阳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负责湖南桃花江核电项目益阳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桃花江核电项目建设的宣传、协调、督查等工作;承担市域内核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的协调工作。

(二十一)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有关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办党组会议会务和有关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机关绩效考核,协调办公室中心工作;协助领导开展干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理论学习。

(二十二)机关事务管理科。

负责全市机关事务行政管理;负责市政府领导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后勤保障、财务管理、计划生育、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机关接待工作。

(二十三)离退休人员管理科。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市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89名,其中,市政府秘书长兼市政府办公室主任1名,市政府副秘书长7名(其中3名分别兼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市政府研究室主任、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3名,纪检组长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25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纪检组副组长兼监察室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0名。

纪检(监察)机构行政编制在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单列2名。

市政府厅级领导行政编制单列,按实际情况另行核定。

五、其他事项

(一)归口管理市城区城市信用社资产管理办公室、市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地震局、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政府驻长沙办事处、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为主管理市信访局。

(二)市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名,不再核定后勤服务编制,其他机构编制事项维持不变。

(三)市政府办公室车队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名(从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划转1名),其他机构编制事项维持不变。

六、附则

本规定由益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其调整由益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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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门户网作者:责任编辑: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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