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驻益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22〕33号)等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益阳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人民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附件:益阳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益阳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时间安排 |
1 |
益阳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 |
市城管执法局 |
2024年6月 |
2 |
益阳市旅游发展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
市文旅广体局 |
2024年12月 |
3 |
益阳市市辖区文化体育设施国土空间规划 |
市文旅广体局 |
2024年12月 |
4 |
益阳市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2021-2035年)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2024年12月 |
5 |
益阳市中心城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2024年12月 |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