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CR-2022-00011
关于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的通告
益政通〔2022〕5号
为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助力乡村振兴,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殡葬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行全域火化。全市范围内死亡人员(含益阳籍在外死亡人员)遗体一律实行火化,禁止土葬,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自愿捐献遗体供科研教学的除外。各区县(市)实行全域火化的时间以当地政府明确的时间为准。
二、规范治丧行为。大力倡导厚养薄葬、丧事简办,禁止在丧事办理中开展封建迷信活动。各区县(市)主城区办理丧事活动,应当在殡仪馆进行,不得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不得燃放烟花鞭炮、抛撒冥纸、焚烧祭品,禁止游丧。
三、整治乱埋乱葬。全面推行骨灰入公墓安葬或节地生态安葬(水葬、花坛葬、树葬、壁葬、草坪葬和骨灰撒散青山等),不得将骨灰装棺再葬。不得在“三沿六区”(“三沿”指高速公路及连接线、国道及省道、铁路等主干道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六区”指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建造坟墓,不得重建、扩建、翻新旧坟。开展硬化大墓、豪华墓、“活人墓”整治。全市区域内的“活人墓”一律拆除,恢复土地原状和植被。“三沿六区”范围内的硬化大墓、豪华墓,因地制宜采取“拆”“迁”“埋”“挡”等方式全面整治。
四、倡导文明祭祀。提倡通过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网络祭祀、踏青遥祭等形式缅怀故人,严禁使用不易降解材料制成的祭祀用品。
五、整治丧葬市场。禁止生产销售棺木、龙头杠具、墓碑石材等土葬用品和封建迷信殡葬用品,严厉打击违法经营丧葬用品行为,建立健全丧葬用品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六、落实惠民政策。在本市范围内死亡(含益阳籍在外死亡)人员实行遗体火化,且未享有国家或单位丧葬费补助的,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对骨灰实行节地生态安葬的,给予一定奖励。
七、规范遗体接运。死亡人员遗体一律由殡仪馆的殡葬专用车负责接运,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遗体运输业务。患者在医院(卫生院)病故,医院(卫生院)应及时通知属地殡仪馆收运遗体,严禁在太平间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
八、加强监管执法。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不得核发惠民殡葬奖补资金;阻碍民政、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等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关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益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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