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5月25日,对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南省移交的第七批群众信访举报件119件(其中益阳市7件,无重点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进行了调查处理,详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七批)。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七批)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公开一览表 (第七批 2024年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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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3HN202405150075 | 三堂街人人家超市和好量多超市每天上午噪音扰民。 | 益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 | 属实 | 确保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做好后续的信访化解工作。消除噪音对人民群众的影响。 | 处理情况: 2024年5月16日下午,桃江县三堂街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联合三堂街派出所责令两家超市对户外的高音喇叭、高频扩音器设备自行拆除。 整改情况: 目前已拆除扩音器设备,同时两家超市负责人均已签订承诺书,不再使用高音喇叭、高频扩音器等设备进行叫卖,严格控制噪音污染。 |
已办结 | 无 |
2 | X3HN202405150052 | 1、欧江岔镇高坪村益阳市建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是2022年9月成立,2023年5月环评审批的一家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企业,年利用10万吨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生产线,主要从事铝灰渣的回收综合利用,举报人质疑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是否存在问题,本应选址在省级工业园区内的相应地块,违规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在经营期间共转入多少危险废物,对当地环境是否造成影响。 2、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违规许可,越权审批,相关人员置法律红线于不顾,打法律的擦边球。 |
益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不属实。 1、2023年5月15日,益阳市建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获得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益阳市建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年利用10万吨废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益环评书〔2023〕9号)。 2、经查,该公司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目前,该公司仅有由益阳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豁免账号(益环(危豁)第(001)号)。该公司年利用10万吨废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不属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项目”。 3、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省级专家评审,认为在落实环评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与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选址可行。同时,根据该项目依托性及工艺特点,铝灰渣熔化过程能有效利用砖厂的余热,经无害化处理产生的铵化铝渣可以直接输送至页岩砖生产线作为制砖原料进行资源化利用。鉴于益阳市目前并无位于工业园区内的砖厂,考虑资源依托性,本项目选址可行。 4、通过固废平台核实,该项目总计转入二次铝灰5794.11吨,回收金属铝二次铝灰2312.92吨,未利用危废全部储存于工业园区新建危险废物仓库内(新建仓库已按环评要求完成建设)。该公司年利用10万吨废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相应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均按照环评批复落实到位,目前该项目从建成投产至今,全线调试生产仅9天,球磨工序生产52天,现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无污染物排放。 5、经初步调查,暂未发现违规许可,越权审批、相关人员置法律红线于不顾,打法律的擦边球等违法违纪行为。 |
不属实 | 加强对企业环境监管力度,做好后续信访化解工作。 | 处理情况:无 整改情况:无 |
已办结 | 无 |
3 | D3HN202405150030 | 马迹塘镇南山村的陈某某私人挖煤。 | 益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不属实。 经核查,2023年12月5日,接到市长热线群众举报该处挖煤矿,马迹塘镇综合执法大队随即到达现场调查处理,经核实并非挖煤矿,而是因林业公路降坡工程挖碳质板岩。 |
不属实 | 对堆放的碳质板岩进行清理,祼露山体进行修复。 | 处理情况: 桃江县马迹塘镇人民政府对施工现场挖出堆放的剩余碳质板岩进行填埋清理,在该林业公路树立禁止采挖碳质板岩、保护生态环境的警示牌,并进行生态修复,对裸露山体喷浆复绿。 整改情况: 桃江县马迹塘镇人民政府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要求,完成生态修复。目前整改工作已启动,预计5月30日前完成生态修复。 |
未办结 | 无 |
4 | D3HN202405150029 | 益阳市赫山区龙岭工业园附近益阳科实达电子有限公司全天排放工业废气,散发橡胶味。 | 益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 |
属实 | 立行立改,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做好后续信访化解工作。 |
处理情况: 1、2024年5月20日,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赫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两个废气排放口排放的有组织废气以及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了现场采样检测。 2、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赫山分局、赫山区龙岭产业开发区要求该企业立行立改,立即安排技术人员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排查整改,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 3、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要求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车间密闭生产,确保达标排放。 整改情况: 1、督促企业完善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2、待检测结果出来后,根据检测结果进行调查处理。 3、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企业日常环境监管,发现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
未办结 | 无 |
5 | X3HN202405150002 | 沅江市中建水岸琼湖小区存在雨污混流问题。 | 益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 | 属实 | 完成中建水岸琼湖小区雨污分流改造。 | 处理情况: 按照沅江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工程PPP项目总体建设计划,沅江市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分两批次建设,目前已完成第一批共112个小区改造任务,下阶段将启动第二批小区雨污分流改造(中建水岸琼湖小区在改造清单之列)。 整改情况: 目前,中建水岸琼湖小区已纳入沅江市第二批小区雨污分流改造清单,由沅江市住建局牵头组织问题整改工作,计划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中建水岸琼湖小区雨污分流改造任务。 |
未办结 | 无 |
6 | X3HN202405150073 | 大福镇天罩山村村民宁某某于2016年在居民集中区内修建养猪场, 1、养殖商品猪几十至一百多头不等,距离村民家不足1米,虽建有沼气池,但基本不用,仅应付检查,粪便污水直排,长期脏水横流,臭气熏天,蚊虫遍地。 2、违反土地管理法,占用基本农田,搞非粮化养殖,怀疑未履行相关手续。 3、每次举报后,镇干部说未达规模不予处理。 |
益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养殖商品猪几十至一百多头不等,距离最近的居民不足1米、臭气熏天,蚊虫遍地的问题属实。 2、虽建有沼气池,但基本不用,仅应付检查,粪便污水直排,长期脏水横流的问题不属实。现场核实,养猪场沼气池在正常运行,沼气用于户主日常生活用气。养殖场建有污水收集池,污水经沼气池发酵后,进入沉淀池,无排污口和溢流痕迹,未发现脏水横流现象。 3、违反土地管理法,占用基本农田,搞非粮化养殖,怀疑未履行相关手续的问题不属实。该养殖场于2021年纳入全省畜禽养殖设施农用地专项整治范围,通过整治于当年8月完成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用途为养猪),同时在自然资源部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系统中备案,备案面积384.5平方米。 4、每次举报后,镇干部说未达规模不予处理的问题不属实。每次接到举报后,桃江县大福镇人民政府环保和畜牧工作人员都上门进行了情况核实,指导该养殖户添置粪污处理设施,并及时向信访人做出回复。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也多次上门进行指导。 |
部分属实 | 减少生猪存栏量,卫生环境得到改善。 | 处理情况: 1、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下达《污染源现场检查记录》,要求加强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2、要求养殖户完善雨污分流管网,实行干清粪,定期做好消毒杀菌工作,除蚊灭虫,改善卫生环境,减少蚊虫影响。及时清理沼气池里沼渣、沼液,及时还田还土资源化利用,不得外溢。 3、经与养殖户沟通,同意逐步减少生猪存栏量,减少粪污的产生与排放。 整改情况: 1、督促养殖户规范养殖行为,对于存在问题要求场地负责人立即进行整改。同时,规范日常管理,做好日常清扫,加大灭蚊药剂喷洒频次,减少蚊虫滋扰及养殖气味对周边农户正常生活造成的影响。 2、进一步强化监督执法,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同时,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推广资源化利用技术,切实提高养殖户科学养殖能力。 3、加强对养殖户整改工作的监管,积极与信访群众对接,上门做好信访问题解释工作。 |
未办结 | 无 |
7 | D3HN202405150007 | 益阳市安化县乐安镇团红村蒋某某的养猪场噪音和臭味扰民,因养猪场在上游,饮用水在下游,也影响到饮水问题。 | 益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蒋某某的养猪场噪音和臭味扰民的问题属实。 2、因养猪场在上游,饮用水在下游,也影响到饮水问题的问题不属实。团红村凤形组居民集中饮用水水源主要为杨家冲水库,位于养猪场上游,2018年由水利部门按照千人饮水工程集中饮用水源标准建设,目前正常使用。距离养殖场约20m处存在一地下水井,系本组村民于2023年修建,用于抗旱应急和农田灌溉。该猪场污水经化粪池、沉淀池两级处理后由配套管网向下排入山内田土消纳。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水井水质进行了采样检测,检测报告显示所有检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的Ⅲ类限值。 |
部分属实 | 降低噪声和异味影响,减少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 | 处理情况: 1、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下达《污染源现场检查记录》,要求企业强化日常管理,修缮好栏舍门窗,及时做好栏舍粪污清扫工作,降低噪声和异味影响。 2、当地政府加强指导,督促养殖场做好粪污干湿分离、建立好粪污处理台账,确保养殖场粪污还田还土,增加养殖场尾水资源化利用配套管网及消纳场地,提升尾水消纳能力。 整改情况: 1、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督促养殖户进一步树立环保意识,强化猪场日常管理,严格落实整改措施,修缮门窗,及时清扫,建立粪污处理台账,减少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 2、安化县农业农村、畜牧水产部门指导养殖户做好粪污综合资源化利用,督促养殖户落实环保要求。 3、属地乡镇加强畜禽养殖的日常监管,确保落实环保要求,并已对该组涉及群众饮用水管道进行检查并进行维修,维修破损主管道560米,确保该组涉及群众供水到户,后续加强对团红村凤形组饮用水管道维护管理,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用水需求。 |
未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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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作者:责任编辑: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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