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益阳市第七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七届市政协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政协益阳市第七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24-01-12 09:39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 浏览次数: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益阳市第七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同意胡立安同志代表政协益阳市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常务委员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意见,要求全体政协委员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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