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省政府批准,5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6月下旬分别进驻长沙、湘潭、郴州、益阳、娄底等5市,开展为期20天的第二轮第一批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各组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核实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强化警示震慑,推动问题整改,现对第二批5个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公开通报。
2023年6-7月,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益阳市开展督察期间,对部分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进行暗访督察,发现益阳市在油品储运销环节油气回收不到位,污染大气环境。
一、基本情况
汽油属于易挥发性物质,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形成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的重要前体物。益阳市作为全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是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环境空气质量超标113天,主要超标污染物为PM2.5和O3。参考生态环境部关于油气回收三项强制性标准的解读和2020年全国汽油消费量,油品储运销按标准做好油气回收后每消费1万吨汽油可减少VOCs排放约52.5吨,节约的油品可产生18.7万元经济效益。根据益阳市商务局2023年6月27日提供的数据显示,益阳市2022年汽油消费量为32.2万吨,如益阳市做好油气回收工作可减少VOCs排放约1690.5吨,节约的油品可产生602.1万元经济效益,实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二、存在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法律标准对油气回收作出了强制规定。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相关文件对油品储运销各环节VOCs综合治理和监管提出了明确要求。益阳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成品油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年年底前,全市现有及新建的所有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全部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益阳市油品储运销油气回收装置虽然按要求完成了建设,但是油气回收装置的监督管理和正常使用仍存在问题。
(一)储油库不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督察组对益阳市2座运行的储油库油气回收装置进行了检查,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仪(FID)检测发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益阳石油分公司益阳油库油气回收系统密封点泄漏检测值为17307.69微摩尔/摩尔,超过《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排放限值500微摩尔/摩尔的33.6倍,载有油品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泄漏检测值为9514.59微摩尔/摩尔,超过《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规定的泄漏认定浓度5000微摩尔/摩尔,认定发生了泄漏。湖南湘中石油化工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益阳油库向油罐车发汽油时,未开启油气回收装置电源,不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
油气回收系统密封点检测值超标
载有油品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泄漏检测值超标
(二)运输企业偷排油气、泄漏检测值超标。督察组联合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和益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油罐车油气排放情况进行夜间抽查,发现益阳市达安运输有限公司车辆号牌为湘H16552的油罐车在运输过程中人为打开油气回收耦合阀,偷排油罐车油罐内的油气;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车辆号牌为湘A6973挂油罐车油气密封点泄漏检测值为3400微摩尔/摩尔,超过《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排放限值500微摩尔/摩尔的5.8倍。
益阳市达安运输有限公司车辆号牌为湘H16552油罐车在运输过程中人为打开油气回收耦合阀,并使用螺丝卡住阀门,致油气直排外环境
(三)加油站气液比超标严重,油气回收装置使用不规范。督察组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益阳市辖区范围内44家加油站气液比进行检测,并按照《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规定对检测结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显示超标加油站达到40家,超标率为90.9%,其中个别加油站在督察组检查前就因气液比超标被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处罚过,此次检查再次超标。《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卸油前需先开启油气回收管路阀门,再开启卸油管路阀门进行卸油作业”,益阳市资阳区富华加油站违反该操作规程,卸油作业只连接卸油管路,不连接油气回收软管,卸油油气直排。标准还要求,所有油气管线排放口应设置压力/真空阀,如设有阀门,阀门应保持常开状态;未安装压力/真空阀的汽油排放管应保持常闭状态,检查发现有14家加油站存在油气管线阀门开关错误问题,油气直排外环境。
益阳市资阳区富华加油站违反操作规程,卸油作业未连接油气回收软管,并使用钳子卡住油气阀门,致油气直排外环境
沅江市南嘴镇中国国际能源加油站未安装压力/真空阀的汽油排放管处于打开状态,油气直排外环境
赫山区吉利加油站气液比检测超标
三、原因分析
益阳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油品储运销行业主管部门“重建设、轻监管”,未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三管三必须”要求,未开展储运销环节油气回收系统专项检查,监督管理未形成合力。益阳市部分储油库、油品运输企业、加油站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不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污染大气环境,未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针对上述问题,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做好后续督察工作。对在督察整改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行为的,将督促益阳市依法依规查处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