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天下之本,务莫大焉”“务农重本,国之大纲”,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作为公安机关,必须始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筑牢乡村治安防线,全力服务“三农”发展,护航乡村振兴战略。
一、严打农村地区违法犯罪。保持对“村霸”“乡痞”等农村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对横行乡里、欺压百姓、敲诈勒索、欺行霸市等苗头性问题露头就打,全力维护群众切实利益、巩固基层政权。聚焦农村地区高发多发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综合推进打防管控宣各项措施,坚决遏制电诈案件高发势头,守牢群众“钱袋子”。重拳惩处农村地区严重暴力犯罪和侵害农村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破坏耕地资源和破坏农村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活动,铁腕整治“盗抢骗”“黄赌毒”、传销等突出治安问题,切实净化农村治安环境。
二、狠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枫桥式派出所”创建和“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紧盯农村地区易因土地权属纠纷、邻里家庭矛盾、婚恋感情纠纷等引发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介入干预并跟踪问效,强化源头化解。依托平安办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对挑头闹事、扬言恐吓、预备实施暴力犯罪的,依法及时打击处理。
三、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坚持党建引领“政治赋能”,将基层党员和广大群众发动起来,凝聚投身乡村社会治安的强大合力,确保党的主张变成全体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实际行动,助推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做实新时代乡村警务,以“一村一辅警”和农村警务室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平安社区、平安乡村建设,提高发现防控安全风险隐患的能力,让乡村振兴的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顺应农村地区新需求和新期待,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优化农村地区公安管理服务工作,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让“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网上办”等便民服务举措落地生根。全面实施老年人办理公安业务“优先办、上门办、委托办、多方办、纸质办”等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同时,加强定点帮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子女教育、就医、就业等问题,积极做好农村疫情防控、开通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工作,服务保障流动人口务工生产,努力让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