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农业、忘记农民、淡漠农村;强调“三农”工作在新征程上仍然极端重要,须臾不可放松,务必抓紧抓实。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牢记“国之大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以有力有效监督推动解决“三农”问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全市奋力谱写新时代山乡巨变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坚定不移护航粮食安全。粮食安全是战略问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在耕地。纪检监察机关要以纪律红线守住耕地红线,深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监督检查,重点纠治贯彻落实中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领导干部在农村违规占地建豪宅等以权谋私、与民争利问题,乱占耕地建房背后的腐败问题。持续加大粮食购销领域反腐败力度,针对突出问题切实抓好以案促改促治工作,督促扛牢粮食安全责任,严惩“粮耗子”,护好“米袋子”。
二是靠前监督助推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其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深入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围绕脱贫户动态监测、政策措施落实、产业项目推进、资金资源使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精准查找乡村振兴领域的工作薄弱点和廉政风险点,坚决守住防止大规模返贫底线,推动破解乡村发展的难点、堵点。
三是因地制宜建设清廉乡村。建设清廉乡村,既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清廉建设“赋能”乡村振兴,引导推动各地因地制宜确立清廉乡村建设的任务清单,打造独具地方特色的清廉标杆。坚持以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推动移风易俗、化风成俗。紧盯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加强监督检查,着力纠治索拿卡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使人民群众在清廉乡村建设中有更多更直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