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二十大精神为指引 奋力推动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谌映民我聚焦原创学、带着问题学、结合实际学,理论得到提升,思想得到升华,为下一步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方向指引和行动指南。党的二十大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我们将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奋力推动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紧紧围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坚定不移服务绿色发展。牢牢守底线。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和舆情底线;完成省定大气、水等9项约束性指标任务的底线;完成中央、省级环保督察交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的底线。全力优服务。进一步落实行政许可“四减一优”“五零”服务,提高一网通办效率。实施“检查报备、监测报告”制度,杜绝随意检查、任性执法,“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对诚信守法企业,减少、免除现场检查的正面激励措施,采取说服教育、帮扶指导等柔性执法。强化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高区县(市)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能力水平。生态促发展。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引领、优化和倒逼作用,推进产业转型和绿色低碳发展,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人民群众创造高品质生活,推动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格局。
二、紧紧围绕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定不移打好三大保卫战。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建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周调度,市政府分管领导日调度机制,实行“一会一专题”,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以决战决胜的信心决心,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抓实“十查十做”。强化内源管控,借鉴亳州“九查九做”经验,出台《益阳市大气污染防治十查十做(试行)》,提高“查”的标准,细化“做”的措施,建立网格化巡查机制,提高污染防治的针对性、实效性,压实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网格员包保责任,做到精准排查,精细整改。加强常态监管。加强日常巡查,落实“交办—整改—督导—复查—销号”闭环工作机制;发挥执法利剑作用,按照生态环境部等15部委最新下发的《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打好三个标志性战役,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重点开展涉气工业源(VOCS企业、砖窑、生物质锅炉等)、扬尘源(渣地运输、工地、裸露场地、道路扬尘等)、移动源(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秸秆禁烧等方面专项监管执法行动,严管严控本地污染源。科学分析研判。准确及时地研判调度是精准防治大气污染的关键,推进PM2.5与臭氧协同治理,组织专家对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大气污染存在的突出问题、不利气象因素等进行逐日分析研判,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着重加强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监管,确保不再出现重污染天气,力争“保优、保良”。
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以消除城市黑臭水体为目标,以“一江两湖”为重点,深入系统联治,实施一批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工程和生态修复工程,重点推进资江益阳段、洞庭湖和大通湖等重点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提升断面优质水比例,力争南洞庭湖3个断面达到Ⅲ类水质,大通湖保持Ⅳ类水质。
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矿涌水、废弃矿山、尾矿库污染治理,巩固石煤矿山治理和资江锑污染防治成效;完善土壤污染防控监管体系,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健全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机制,加强关停退出企业的污染场地管理监管和污染管控;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农村黑臭水体与生活污水综合治理。
三、紧紧围绕描绘天蓝水净山青的美丽新益阳,坚定不移保护好自然生态。坚持系统治理。建立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理体系,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保护好自然生态。坚持协同增效。进一步完善优化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激励、引导各级各部门投身生态环境保护。引导、规范和约束各类开发、利用、保护自然资源的行为,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出台《大通湖湖泊环境管理办法》;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全面落实排污许可证和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制度,做好重大项目服务保障。坚持美颜增质。加强“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问题整改;开展县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状况监测评估;全域推进生态创建,指导和支持其他区县(市)争创省级生态示范区,不断提升“益山益水、益美益阳”生态颜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