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纪委监委开展乡村振兴领域案件专项评查。张永康摄
赫山区泥江口镇原四级调研员李正春采取多拨征地补偿款、虚列工程款等手段,非法占有公款5.7万元;采取收款不入账、虚套补偿款等手段,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款27.38万元,个人实得17.38万元。此外,李正春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9月,李正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这是赫山区纪委监委坚持以查办案件开路,助力“三湘护农”专项行动落地见效的一个缩影。
2023年,赫山区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全区15个单位部门和57个村(社区)进行“政治体检”,发现并反馈“四个聚焦”方面问题1150个,移交问题线索114条。全面起底问题线索190条,处置问题线索83件,处理167人,追缴资金149万元。案例剖析材料《涉农资金“奶酪”岂容“硕鼠”偷食》被省纪委简报推介。获评全省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面上县序列一类单位,在2023年全省对村巡察助推“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工作会上作交流发言,为赫山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贡献了纪检监察力量。
乡村振兴关系农民群众的生计和幸福,为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赫山区纪委监委聚焦惠农补贴资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耕地“非农化”和基本农田“非粮化”、涉农项目资金审批分配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查处一批“靠农吃农”的“硕鼠”“蛀虫”,动态完善涉农领域监督监管制度,持续推动乡村振兴领域的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整治乡村振兴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须久久为功,涉农领域工作专业性强,内容点多、面广、线长,如何推动专项行动持续走深走实,避免监督“一阵风”,赫山区的做法是,构建涉农领域长效监管制度体系,促进监督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
在强化日常监督、压实责任过程中,赫山区抓住了“三个关键”。在落实责任上持续发力。抓住区委“领头雁”这个关键,坚持以上率下,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全面压实各级各部门政治责任。2023年,区委常委会先后研究部署乡村振兴工作10余次。抓住职能部门“责任田”这个关键。建立健全与区乡村振兴、农业农村、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常态化联动调研、定期会商研判制度。全年督促区自然资源局完成耕地“非农化”和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整改187个,恢复耕地8504.63亩。抓住纪委监委“再监督”这个关键。强化大数据技术运用,用活用好监督服务微信群、“互联网+监督”和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三大平台,让智慧监督与乡村振兴同频共振。2023年以来,全区通过大数据比对发现敏感数据728条,逐条排查,追责问责33人。
为做到协同联动,更好发挥监督实效,赫山区用好了“三支队伍”。委机关班子靠前监督。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既“督”又“战”,带头联镇包村开展督导,每月至少到联系乡镇督导乡村振兴工作一次、每次督导至少解决一个急难愁盼问题。去年以来,班子成员开展接访下访40次,接待群众47批次70人次。片区协作联动监督。将全区划分为6个片区,由区纪委监委内设部室“一对一”联系指导一个联动片区,乡镇纪委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变基层监督执纪“单打独斗”为“联合作战”。2023年以来,通过片区协作,发现套取惠农补贴资金问题线索4条,追回违规套取资金70.04万元。特约监察员精准监督。优选聘任特约监察员13名,组建乡村振兴专项监督编外“生力军”和专业“顾问团”,对乡村振兴领域惠农补贴资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涉农项目资金审批分配等重点专题进行精准监督。
同时,赫山区纪委监委将农业农村局等9家区直单位纳入“三湘护农”专项行动成员单位名单,通过现场实地查看、组织专题学习等方式,召集成员单位每月一调度推进,精准分析研判,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坚决压实职能部门主管责任。督促区财政、区自然资源、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等部门以开展“驻场解剖麻雀式”监督检查为突破口,抓好本领域的自查自纠。
在“三湘护农”专项行动中,赫山区坚持既查大案要案,也查“小微腐败”;既查贪污腐败,也查失职渎职;既查“关键少数”,也查关键领域。近3年,全区乡村振兴领域共查处问题线索162条,党纪政务处分53人,组织处理157人。以办案开路,赫山区纪委监委深查乡村振兴领域有禁不止和变种升级的贪腐问题,做到以点带面,“连根拔起”。如今的赫山,农村政治生态改善,农民群众获得感提升,乡村振兴活力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