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 用好“第一种形态” 抓早抓小“治未病”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23-10-11 09:03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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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纪委的批评教育就像‘及时雨’,指出了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了整改要求,对我来说是一种鞭策和警示,我诚恳地接受并加以整改,今后我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开展好各项工作。”日前,安化县龙塘镇干部彭某某因在耕地保护工作中履职不力,受到镇纪委批评教育后作出深刻检讨。这是安化县纪委监委用好“第一种形态”,通过“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方式,抓早抓小“治未病”的一个缩影。

  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前移监督关口,将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作为践行“第一种形态”的有力抓手,督促党员干部把好“廉洁关”,耕好“责任田”。今年以来,安化县纪委监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60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61.32%。

  为确保“第一种形态”用到点上、戳到痛处,安化县充分发挥党委(党组)近距离监督优势,将运用“第一种形态”纳入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作为全面从严治党考核评价重要依据和政治生态分析重要参考,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推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

  县纪委监委聚焦基层权力运行薄弱环节,充分发挥“室组地”协调联动作用,运用“蹲点式”“体验式”等监督方式,不断擦亮监督“探头”,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提升监督质效。重点从信访举报、监督检查、网络舆情等渠道排查发现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因人施策、对症下药,谈话前针对人员岗位特点,制定谈话方案和问题清单,梳理出谈话要点,明确“必谈”和“详谈”内容,促使党员认识错误、接受教育。

  为避免“一谈了之”,县纪委监委在使用“第一种形态”过程中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检视自身,校准偏差。对给予“第一种形态”处置的当事人,围绕如何疏通被处置人员的思想堵点,根据其思想认识、工作表现等研究制定个性化回访教育工作方案,不定期跟踪回访,深入开展谈心谈话,鼓励他们放下思想包袱、重拾干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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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廖艺荣责任编辑:李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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