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雨过后,阳光照耀在下塞湖绿草如茵的湖洲上,草更绿了,水更清了。举目四望,一幅湖光潋滟、芦苇摇曳、鱼儿戏水、白鹭翩跹的生态画卷徐徐展开。
“昔日的矮围拆除后,湖水相连,经常能看见在芦苇荡寻找食物的鱼群。现在,下塞湖鱼跃湖面的场景十分常见。”近日,沅江市漉湖湿地保护与发展事务中心副主任庄智向前来回访的市纪检监察干部介绍。下塞湖位于南洞庭湖腹地,是重要的湿地生态保护区。然而,在五年前,水域面积近3万亩的下塞湖,却被“漉湖一霸”夏顺安通过违规承包并非法修建矮围的方式占为己有,成为其非法捕捞、盗采砂石的“私人湖泊”。下塞湖矮围问题曝光后,市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监委的统筹指导下,严肃查处了该案背后的失职失责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并以该案为镜鉴,持续开展“洞庭清波”专项行动。五年来,共查处典型案件125件,问责611人,监督推动全市清除非法矮围757处、1031.3公里,清除洞庭湖区欧美黑杨22.98万亩。为推动洞庭湖生态环境治理切实取得成效,市纪委监委把政治监督融入共抓大保护全过程,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检查,紧盯各级“一把手”和“关键少数”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包案监督、清单管理、工作提示等方式,加大对洞庭湖生态环境治理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跟进监督湿地生态修复、禁捕退捕情况,推动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
洞庭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面广、点多、任务重,需要全面打通条块壁垒,汇聚监督合力。在开展“室组联动”“室组地联动”的基础上,市纪委监委进一步整合监督资源,积极探索“区域联动”“组组联动”监督方式,推动大通湖区、南县、沅江市三地纪委监委实行区域“清廉共建”,厘清地域边界、责任边界,明确截污、增绿、活水、湖泊保护分区管理等4个监督重点。通过定期会商、联合监督检查,形成监督闭环,督促畜禽养殖、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入湖口引排水管控等问题解决。截至目前,推动解决问题11个,问责5人。
市纪委监委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通过加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深化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举措,推动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责任落实,净化政治生态和自然生态。发布典型案例、督查情况通报53期,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开展警示教育82次,推动建立完善制度56项。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出台《益阳市纪检监察机关2023年政治监督事项清单》《益阳市2023年度“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工作方案》,以“清单制”抓实监督措施,实行“1+N”工作模式开展“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重点围绕“蓝天保卫战”、“十年禁渔”、尾矿库治理、涉煤涉砂涉矿治理等开展监督,严查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虚假整改、数字整改、拖延整改,以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利益链”等问题。“我们将紧盯重点任务、突出问题、实质效果,做实做细‘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工作,坚决查处生态环境污染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促进系统治理,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青山绿水的自然生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欧阳艳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