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赫山区纪委监委作风督查组再次深入乡镇走访党员干部,摸排纪检监察干部贯彻落实“负面清单”情况。自《从严从实加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约束和监督的12条负面清单》出台以来,赫山区纪委监委共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4批次,责令检查4人,批评教育3人,通报批评5人,调离纪检监察岗位1人。
长期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自我监督,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和自我约束意识明显提高,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能力过硬的“铁军”主流群体已经形成。不过,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过程中,执纪违规违纪违法案例,仍在极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身上偶有发生。
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岗位、内容都很特殊,人民群众瞩目,虽然只有极个别人违纪违法,但是也会给这个群体蒙尘,形成负面影响。纪检监察之权是治权之权,监督别人首先要从自身做起。2021年12月,湖南省纪委制定《从严从实加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约束和监督的12条负面清单》,彰显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言行的坚强决心。
赫山区纪委监委不断贯彻落实省纪委“12条负面清单”精神,主动对标对表,刀刃向内,从严从实加强约束和监督。组成作风督查组下沉一线,聚焦节日易发多发作风问题,深入查找纪检监察干部执行“负面清单”存在的问题,为当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言必行、行必果。让“负面清单”成带电“高压线”,还需动真碰硬。纪检监察机关要对照“12条负面清单”,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极个别纪检监察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予以提醒警示,及时批评教育,防微杜渐,督促整改。同时,要重点紧盯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一旦发现,顶格处理,从严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震慑。另外,要举一反三,做深做细做实“后半篇文章”,建立单位部门“问题清单”,进行销号管理,推动整改到位,杜绝一督了之、一查就过的现象。
纪检监察干部更要按照“12条负面清单”要求,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提高排毒杀菌政治免疫力。同时,要勇于自我革命,坚决把自己摆进去,以案为镜,警醒反思,努力提升纪检监察履职能力,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真正成为群众的“贴心人”“引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