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你们每月巡林11多少次?村级林长是谁,这个月他有下来巡林22吗?能把巡林33手册拿出来看一下吗?”近日,赫山区泥江口镇纪委工作人员,到各村监督检查“林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督促镇村两级林长、护林员认真落实林长制工作要求。“自林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水满村结合村里竹资源丰富特色,因地制宜发展笋竹两用林产业,村集体成立合作社,承包600亩山林建设笋竹两用林高产示范基地,预计每年能为村集体经济增收12万多元。”泥江口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水满村镇级林长肖衍在落实林长制工作的同时,带领镇纪委以强有力的监督助力乡村振兴,用实际行动书写乡村振兴答卷。
为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泥江口镇印发了《泥江口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泥江口镇林长令制度》等9项文件制度,设立镇级林长11人、村级林长34人、镇级督察长3人、警长2人,成立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明确各级林长、督察长、警长、“三员”、林长办及其成员单位和相关个人的工作职责,形成“三长三员”的网格化管理体系,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截至目前,泥江口镇镇级林长共巡林4477次,村级林长巡林55500余次,各村护林员巡林3000余次,建成笋竹两用林基地2300余亩,预计增加村级集体收入4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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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 盛智勇责任编辑:李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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