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我们很关心,参战军人每月有1220元补贴,资金发放按时,生活有基本保障,心里只有感恩。”近日,看到前来督查的沅江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领到“三项补贴”的退役军人张梅冬高兴地说。
为确保退役军人医保、社保、再就业援助“三项补贴”精准发放到位,由沅江市纪委监委、沅江市人社局、沅江市财政局和沅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派出联合核查组,对领取“三项补贴”的退役军人身份进行核查。核查组深入享受“三项补贴”的退役军人所在单位,调阅其原始档案进行详细审查,确保享受补贴人员为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的志愿兵、伤残军人、参战军人,并到人社部门仔细核对退休时间和档案年龄,对不符合条件的“三项补贴”享受人员立即停止发放。
本次督查共核查314人,涉及22个单位,其中,确认符合“三项补贴”政策人数为295人,对不符合条件的17人将停止发放,对2名未进行优抚认证的参战退役人员暂停发放,进一步核实认证后,再依纪依规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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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刘美玲 王婷玉责任编辑: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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