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配合一下我们的工作,吹下酒精测试仪,接受24小时以内的酒精含量检测……”近日,资阳区纪委监委督查组对沙头镇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日饮酒情况进行督查,落实执行省纪委《关于从严从实加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约束和监督的负面清单》工作,
区纪委监委成立两个专项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全面检查纪检监察干部在岗、是否工作日饮酒等情况,并对督查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一旦发现问题,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
干部监督室主任李毅深有感触地说:“负面清单的出台,将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生活中容易犯的问题进一步细化,让严守纪律有了看得见、摸得着的标准,时刻提醒我们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截至目前,资阳区纪委监委已对10个乡镇、街道、经开区、农业科技园区,区纪委监委机关13个部室,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以及巡察办、组进行全覆盖督查。“下一步,将坚持刀刃向内,以‘严于其他党员干部’的监督要求,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扩大监督检查范围,为纪检监察干部戴上‘紧箍’。”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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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大益阳客户端作者:何文 陈慧责任编辑: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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