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经营主体:
为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和有关规定,进一步压实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科学精准高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1.全区各类市场主体经营业主、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必须依法依规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2.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建立健全员工健康档案,全面掌握员工旅居史、健康码、疫苗接种情况,监督员工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商超、农贸市场、交通运输、娱乐场所等重点人员按规定频次完成核酸检测。
3.加强经营场所管理。安排专人对经营场所环境及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清洁消毒,并有消毒记录。配置带盖的防疫物资废弃物专用垃圾回收桶。
4.各药店对“四类药品”的销售实行严格闭环管理,落实实名登记制。各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落实“五全六专”:“五全”即进口冷链食品实行采样全覆盖、样本全检测、包装全消杀、商品全溯源、人员全管理;“六专”即冷链食品管理专库、专人、专通道、专工具、专台账、专消杀。
二、严格督促消费者落实防控措施
1. 在门店入口处或醒目位置张贴场所码,柜台前设置“1米线”,引导消费者主动扫码,保持1米以上距离有序排队消费。中型以上有条件的商超、餐饮单位、药店需配备智能化测温系统。
2. 负责“一戴一扫三查”工作。一戴:戴口罩;一扫:扫场码;三查:查健康码、查行程码、查体温。对不配合测温扫码、不佩戴口罩者不允许入内。商超、农贸市场、网吧、药店等重点场所必须安排专人值守,负责“一戴一扫三查”工作。
3.发现红黄码人员或高中风险地区来区人员,第一时间就地管控、做好信息登记,并迅速向社区报告。
三、严格依法依规处置
对于违反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疫情防控责任落实不力的经营业主,执法部门上门依法依规处置,责令整改后仍落实不到位的,一律停业整顿、媒体曝光;对于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大通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