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大通湖区在管控人员中发现3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现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大通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已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规范要求,落实关联人员排查管控等各项防控措施。
感染者1:罗某华,男,40岁,系12月3日外省返区人员,经提前报备,当日闭环转运至居住地进行隔离医学观察。12月4日,核酸检测初筛为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确认为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活动轨迹如下:
12月3日
16:45乘坐A67268飞机由新疆至长沙;
22:00左右闭环转运至大通湖区河坝镇河心洲村一组家中隔离,之后一直未外出。
12月4日
居家隔离未外出。
12月5日
8:30 罗某华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感染者2:叶某娥,女,44岁,系12月1日外省返区人员,经提前报备,当日闭环转运至居住地进行隔离医学观察。12月5日,核酸检测初筛为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确认为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活动轨迹如下:
11月30日
20:00搭乘高铁G6118从广州出发至湖南长沙;
22:42到达长沙南站。
12月1日
1时左右乘商务车湘HCZ747包车到大通湖区金盆镇有成村三组家中居家隔离,之后一直未外出。
12月2日-12月4日
居家隔离未外出。
12月5日
8:30 叶某娥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感染者3: 孟某跃,男,54岁,系12月3日外省返区人员,经提前报备,当日闭环转运至居住地进行隔离医学观察。12月5日,核酸检测初筛为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确认为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活动轨迹如下:
12月3日
12:40搭乘航班A67268(空客A320),从新疆出发;
16:45到达长沙黄花机场;
22:00左右闭环转运至大通湖区河坝镇三财垸村六组家中隔离,之后一直未外出。
12月4日
居家隔离未外出。
12月5日
8:30 孟某跃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大通湖区现正在全面排查感染者的活动轨迹、人员接触情况,已追踪到的风险人员均已管控。
如与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大通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37-5662633)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人民群众及来(返)区人员提高防范意识,严格落实“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要求。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戴好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常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2.严格落实“入区即检”防疫措施。外省来(返)区人员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区后须立即进行一次“落地检”,前3天每天须完成1次核酸检测(3天3检),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5天内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进入餐饮服务、购物中心(含百货店)、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网吧、酒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等公共场所。确需外出时,需报告村(社区)同意,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3.各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引导督促进入公共场所的人员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等防疫措施。
大通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