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文明水平 推动社会进步
——桃江县代表团讨论侧记
1月12日,桃江代表团集中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益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和审查“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徐云波、陈佑才、秦本华参加讨论。
以立法的形式促进文明行为,是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持久有效、科学合理长效工作机制,建设更高水平文明城市的必然要求。代表们认为,《益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是一部综合性、系统化的地方性法规,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可操作性。“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文明城市创建不但要坚持为民利民惠民,突出文明和谐、宜居宜业,更要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市民文明素质。”李庆华代表建议,要更加重视城市管理工作,理顺城市建设管理投入保障机制,从神经末梢上入手,在麻绳最细处攻坚,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破解城市建设管理难题。赵立军代表建议,需要进一步强化和细化“驾驶非机动车的禁止行为”,如驾驶非机动车逆行、边骑车边看手机、单手操作驾车等行为,都易引起交通事故,应该补充到影响交通安全的不文明行为中。
当天讨论会上,政府工作报告、“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继续成为代表们讨论的焦点。文志军、符赛龙等代表建议,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强化要素保障,做活农村土地文章,支持受污染耕地严格管控区开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试点。曾钰彬代表建议,在深入实施园区建设大会战、稳步提升园区质效方面,要重点从优化机构职能、配强园区队伍、深化放管服改革等方面,研究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