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期,也是档案机构改革,馆、局分设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期,更是推动我市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起步期,为使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务“五个益阳”建设。根据《益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湖南省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总体安排,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一)“十三五”时期主要成绩
“十三五”期间是全市档案事业跨越式发展的五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省档案局的精心指导下,全市档案部门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档案工作的新路子,认真实施依法治档、信息强档、安全管档、服务兴档四大战略,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1.档案工作发展环境得到改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加大了对档案事业的投入,档案机构、人员编制得到有效解决,档案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内外部发展环境得到较大优化。相关市、县领导多次出席档案工作会议、到档案局(馆)进行专题调研,亲临“6•9”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现场,发表加强档案工作的署名文章。2016年7月21日,市档案局协助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在益阳举办曾三同志诞辰11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原国家档案局局长、中央档案馆馆长李明华,有关省、市领导,全国共30多个副省级以上城市档案局的领导及有关专家、学者约150人出席活动。2017年5月,市委市政府以两办名义出台了《益阳市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点建设项目档案收集管理办法》(益办﹝2017﹞21号),对全市档案的征集、接收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强了我市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收集、管理和利用工作。
2.档案资源建设不断加强。档案资源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各类档案应归尽归、应收尽收;档案记录的社会覆盖面广泛深入,民生档案及时全面建立;馆藏资源齐全完整,载体丰富多元,档案事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十三五”期间,全市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达95.4万卷(册)。馆藏档案门类进一步丰富,加大了对重点民生档案、“三重一特”档案及民间重要文献、族谱等进行接收、征集,一些历史老照片、视频等,填补了馆藏空白。
3.档案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升。进一步优化档案和政府信息查阅服务工作,档案利用服务更加高效,电话预约、网络查询成为常见方式,对非敏非密开放档案的查询提供点对点查档服务,档案利用服务更加便捷普惠。“十三五”期间,共接待查档10万人次,提供利用档案9万余卷。开展各类档案宣传、红色教育展览宣传等活动,接待参观者10余万人次。各级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等宣传教育基地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市档案馆的“曾三同志档案陈列馆”、安化县档案馆的“红色安化陈列馆”、 桃江县档案馆的“中国共产党桃江历史展”作为全市重要的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参观来访者络绎不绝。
4.档案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全市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在“十三五”期间,全力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市、县(市、区)两级取得了较大进展。市档案馆已投入近900万元,建成了包括数字档案馆综合管理平台、电子阅览室应用平台、电子文件管理系统、档案编研系统、馆室一体化系统等5个软件系统,完成全文扫描850万页,86.9万条目著录万条,馆藏数字化率达75%。区、县(市)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著录和数字化步伐明显加快。
5.档案基础工作更加完善。档案馆基础业务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化县档案馆通过国家二级测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精准扶贫档案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全市新增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单位15家,其中省特级8家,创建市级精准扶贫档案示范点3个。对14个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进行登记检查验收。市委办公室等单位荣获“全省档案系统先进集体”,陈丽达同志等3名同志被评为全省档案工作先进个人。档案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加大,共举办档案专题培训和岗位基础知识培训19次,培训3000余人次,200余人获得档案专业技术职称。2017年4月组织全市各级各单位80多名档案骨干在中国人民大学举办了为期5天的“益阳市档案业务能力建设研修班”。各级综合档案馆工作人员总数达82人,其中硕士研究生2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占61%。
(二)面临挑战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开放政府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传统档案学理论和档案工作的技术、方法、管理模式受到深刻影响,如何更好地发挥档案工作在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的基础作用;如何适应社会多样性需求,全方位拓展档案工作领域,改进档案服务,等等,正日益成为档案工作发展面临的主要挑战。
“十三五”期间,全市档案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一是社会档案意识和档案法治意识还亟待提高,档案工作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二是档案保管保护条件还需要完善,馆库等基础设施建设个别区县(市)仍然滞后;三是档案资源结构单一,文书档案占比较大,照片、声像等载体档案不够丰富;四是与依法行政的客观要求相比,档案法制建设还不完善;五是档案资源收集、开发利用和档案开放还不能充分满足社会各方面需求;六是档案信息化建设地区间发展不平衡,部分区县(市)尚处于起步阶段;七是档案干部队伍整体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等等。这些问题都制约了档案工作的发展,有待“十四五”期间加以重视和解决。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系列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要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指示精神。
以机构改革为动力,以提升档案公共服务能力为立足点,不断夯实档案业务基础、不断提高各级档案馆的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档案服务的主动性、开放性和有效性,提升档案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档案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好局,为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起好步,为推动“五个益阳”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发展目标
建设符合国家档案事业整体发展要求、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相协调的档案事业新体系。
——加快档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化建设,完善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档案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提高依法治档的力度和水平,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基础作用更加彰显。
——馆藏档案资源进一步丰富和优化,依法接收应进馆档案,加大民生和专业档案接收进馆力度,加强民间档案和特色档案的征集。
——市、县两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基本完成馆藏档案目录数字化和全文数字化工作,全力开展归档电子文件接收工作,数字档案馆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数字档案室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档案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应开放的档案全部开放,应简化的程序全部简化,档案利用服务更加便捷普惠。
——档案安全保障进一步强化。国家规划确定的区、县(市)全部建成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综合档案馆,档案工作设施设备进一步完善,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得到更好保护。
——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深入推进。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档案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档案治理体系建设
1.强化党的领导,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各级档案部门要牢记档案工作鲜明的政治属性,主动融入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大局,加快推进档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强化政治意识,自觉加强对档案工作政治属性和职责使命的深刻认识,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从根本上做到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档案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发挥党管档案工作的体制优势,做到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确保档案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2.理顺档案工作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机构改革后的档案事业管理体制,推出档案开放利用、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群众方面新举措。各级档案局、档案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分工不分家”,相互支持、密切协作,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各项工作取得开拓性进展。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聚焦档案事业发展的难题和短板弱项,加强调查研究,拓宽工作思路,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提出系统科学的解决问题的办法。
3.坚持创新引领,融合发展,推动档案治理的转型升级。抓实档案保护和利用的档案基础建设,抓好档案人才培养和档案学会建设,抓紧以信息化为核心的档案管理现代化战略转型,加快档案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
(二)档案法制建设
4.加强档案法制宣传教育。以新修订的档案法实施为契机,开展档案“八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加大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切实增强档案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提高档案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素养,增强全社会档案法治意识。
5.完善档案法规体系建设。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档案制度体系,及时清理档案规范性文件,重点围绕各种档案管理权限及其归宿,针对加强专业档案、企业档案管理和档案利用等,完善档案业务规范体系和档案依法行政责任监督考核体系,出台《益阳市民间档案征集办法》。
6.规范档案依法行政。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建立实行档案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能、范围、内容、方法和手段,规范档案行政审批、执法等流程,建立健全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意识和能力,真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7.强化档案执法检查。依法对各部门、各单位档案工作实施监督、指导,重点加强对国家档案的依法监管,引导、促进社会档案有效管理,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做到各种档案应归尽归、安全管理、科学整理、依法移交,严肃查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不断提高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档案资源体系建设
8.加大档案接收力度。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9号令,扩大档案接收范围,拓展进馆档案门类,依法接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到期档案,坚决消除到期档案移交空白单位,坚决消除档案到期不移交现象,做到应归尽归,应收尽收。 “十四五”期间,纳入市档案馆接收档案范围的机关室藏档案总量增长20%以上;国有企业、科技事业单位室藏档案总量稳步增长。
9.依法规范档案接收门类和接收办法。各级综合档案馆适时修订完善档案接收计划,明确档案接收进馆单位和门类,档案收集由机关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延伸,由传统档案向新型门类、新型载体档案延伸。
10.加强全市重要档案收集。加大对全市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大建设项目、重大科研项目、重大生态保护项目、脱贫攻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档案的收集管理力度,全面落实重大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制度以及重大活动档案收集、整理、登记、移交等相关规定。
11.拓展特殊档案、特色档案征集接收渠道。继续加强对散存在民间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档案的征集工作,力求征集的内容、结构、价值有新的突破。民间档案征集侧重于收集与益阳有关的名人、姓氏族谱、民风民俗、非物质文化遗产、重大历史事件、重要文献等地方特色档案资源。及时、完整接收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撤并单位档案进馆。积极开展“城市记忆工程”、口述档案征集,探索接收电视新闻、专题片、政务信息档案资料进馆。
(四)档案馆库和基础业务建设
12.按照“五位一体”要求加快档案馆建设。加快推进赫山区、资阳区、大通湖区国家综合档案馆新馆建设,市档案馆馆库条件进一步改善。到2025年底,全市综合档案馆全部实现面积达标、功能达标,符合《档案馆建设标准》和《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充分满足档案安全保管和公共服务需要。
13.加强基础业务建设,完善档案管理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8、9、10号令,全面提升基础工作水平,建立科学规范的文件归档和档案收集、移交、登记、统计制度,全市各级档案馆、档案室实现家底清楚、统计准确,机制完善、管理科学的目标。按照《湖南省市州、县市区国家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办法》的要求,认真开展档案馆业务建设,全面提升基础业务建设水平。
14.推进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第13号令,及时做好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修订工作。着力推行部门整理(立卷)制度,强化对包括专业档案、电子档案在内的各种门类和载体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推动市直机关加强对所属机构和本行业、本系统档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认真开展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做好机关数字档案室建设推广工作,加快电子文件管理归档,探索开展对政务微博、微信归档监督指导工作。
15.推进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10号令,全面推进企事业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备案审查工作,多形式开展对非公经济组织档案工作的指导和服务,规范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事业单位改革档案处置工作。建立规范的国有企事业档案工作监督检查机制,依法对纳入进馆范围的国有企业档案工作进行监管。实施国有企事业档案工作年检,确保企业档案收集齐全,整理规范,安全保管。
16.加强街道社区、农业农村档案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第11号令,进一步推进城市街道社区档案规范化建设,加强社区社会管理档案资源建设,让基层群众能从档案利用中得到实惠。进一步推动乡镇和村级规范化档案室建设,提高乡镇村档案服务能力和水平。继续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业普查、精准扶贫、疫情防控等档案的全面建立和规范管理。
(五)档案信息化建设
17.加快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按照国家档案局《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和《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办法》要求,加快推进市、县国家综合档案馆的数字档案馆建设,30%的综合档案馆通过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有条件的县(市区)争取达到“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水平。贯彻实施《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推广数字档案室建设试点经验,85%的市直机关建成数字档案室。
18.全面实施“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战略。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电子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加快实施电子文件归档,维护电子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提高电子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融入电子政务建设,探索政务云背景下档案采集、管理、存储和利用新模式,深入推进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在线移交、接收、共享利用。党政机关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托机关电子档案管理平台,开展各种门类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并依法向各级档案馆移交电子档案。“十四五”期间,全市增量档案电子化率机关要达到100%,其他单位要达到50%以上;各级综合档案馆馆藏永久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率达到85%。
19.提高档案信息管理水平。加大对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应用、智能控制等新技术的研究与应用,积极探索“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在档案信息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实现档案服务网络化,完善各级档案网站信息内容,扩充网上办事和网上互动功能,建成“一站式”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和服务平台。
(六)档案安全体系建设
20.完善档案安全管理机制。各级档案馆(室)建立健全档案安全制度,构建人防、物防、技防、联防“四位一体”的档案安全防范体系,完善档案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和应急管理制度,增强档案安全防范能力。依据国家档案局《档案馆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各级档案馆开展档案安全风险评估,主动做好安全防御工作。
21.加强档案安全设施配备。切实按照档案安全保护的要求,为档案馆(室)配备现代化的安全设施设备。各级档案馆应安装自动监控报警、灭火、温湿度控制、库房门禁系统以及档案消毒等必要的设备设施,有条件的可以引入人体特征识别、档案电子标签等技术,提高安全管理层级。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室必须达到“九防”标准。
22.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严格落实实体档案安全保管措施,建立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安全保密防护体系,推进档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市县两级综合档案馆全部实现等保二级以上目标。档案信息实现分级管理,完善档案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档案开放、利用、公布的审查、审核、审批手续,严防档案在保管、传输、利用等环节失泄密。做好数字化工作安全保密,对数字化工作全程进行视频监控和有效监管。做好档案数据备份,及时将馆藏重要档案进行异地异质备份保管。
23.加快档案抢救工作。各级综合档案馆全面完成馆藏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工作。按照国家、省档案局统一规划,组织做好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申报、实施工作。
24.加强档案安全检查。对全市各级档案馆,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室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依法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对出现档案安全问题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档案工作管理体制。
各级各部门依法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纳入考核的相关内容,完善档案事业投入机制,统筹档案工作所需经费,及时研究解决档案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确保档案事业与其他各项事业同步发展。
(二)深化改革,提高全市档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要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是我市档案工作和档案事业发展必由之路的理念,坚持以改革创新作为克难奋进的动力,不断优化档案工作思想观念、体制机制、职能职责、方式方法和人员队伍素质作风,以改革创新解决问题、发挥优势,实现档案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档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法制化、现代化。
(三)加大投入,增进档案事业发展合力。
要科学合理核定档案工作经费,将档案馆(室)在馆舍建设、档案收集征集、寄存托管、整理抢救、编纂出版、陈列展览、数字化、平台建设、干部培训及设备购置和维护等方面的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加大对档案事业的投入,确保档案工作经费与档案事业发展相适应。建立和落实每年每卷档案保护专项经费制度。建立档案馆免费开放利用经费保障机制。尚未新建国家综合档案馆的区、县(市)档案部门要加强协调,积极争取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省级配套资金、奖励性补助;积极争取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补助经费等专项资金对全市档案事业的支持。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要充分保障本单位档案工作经费投入。
(四)抓好宣传,提升档案工作社会影响力。
在深化档案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自身价值的同时,借助各种宣传媒介,准确、权威发出“档案声音”,普及档案知识,广泛宣传档案、档案馆、档案工作的功能和作用,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扩大档案工作和档案文化宣传的社会影响力,营造档案工作发展的良好环境。
(五)着眼未来,加强信息化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及时关注现代科技尤其是信息化技术在档案管理领域的应用,大力推进档案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智慧化建设,实现档案管理与服务理念、手段的持续创新,主动融入智慧城市建设和大数据时代的进程,为档案事业发展提供更为广阔的平台。
(六)多措并举,狠抓档案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各级档案部门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创造有利于优秀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的机制,配备好档案现代化管理所需专业人才,优化队伍结构。加强教育培训和竞争激励,鼓励开展档案科研,组织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引导档案工作人员提升思想素质、业务技能和创新能力。对从事档案工作15年以上的专(兼)人员给予奖励。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视野宽、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活力足的档案干部队伍,为推动档案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七)强化督导,推进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加大档案检查力度,结合年度登记、执法检查等形式,每年对区、县(市)和市直机关、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档案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促进各级各单位档案工作加强自律,实现档案工作常态化。健全并落实档案工作奖惩制度,将档案工作与目标管理考评、规范管理考核等有机结合,提高档案工作规范化水平。结合实际,完善档案工作督查内容,分层次、有重点地对全市各级档案部门执行规划和年度计划任务情况进行督查,推进规划全面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