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扛牢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政治责任,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现代化新益阳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是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上走深走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七次集体(扩大)学习,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文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等内容,举办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宣讲会,组织了形式多样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活动。出台了《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通知》,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法治建设考评、绩效考核和市委巡察办对全市各级各部门政治巡察的内容,市委党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主体班学习内容。二是完成法治建设“顶层设计”。我市率先完成“十四五”法治建设整体规划,先后出台了《益阳市贯彻落实<法治湖南建设规划>实施细则》《益阳市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实施细则》《益阳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实施细则》,精准编制出台了我市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年度任务措施清单。三是健全完善法治建设组织领导长效机制及运行机制。全市法治建设工作在“委员会整体统领、办公室具体统揽、协调小组实体统筹”的组织构架下和操作路径上有序推进。12月7日,市委常委会第41次会议专题学习了中央、省委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相关实施办法,立法、司法、执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实现“实体化”运行。四是市、县两级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同频共振,传导压力。选取部分区县(市)及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集中述法,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纳入年度法治督察重点内容,与干部考核、评价使用相结合,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五是健全完善法治建设督察考评长效机制。率先在全省创建法治建设综合考核评估模式,出台《益阳市法治建设考核评估方案》,对各区县(市)和98个市直单位的法治建设考核评估结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评估内容。出台《益阳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方案》,聚焦突出问题,压实主体责任,细化职责清单,抓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和全市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反馈问题挂牌督办、整改销号。聚力打造“法治益阳建设升级版”,在我市被评为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基础上,推动全市各地各单位开展示范创建。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一是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印发《益阳市2022年营商环境大优化行动方案》《依法保障和服务企业健康发展“九项举措”》 等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形成了完整的制度体系。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促一站式服务,市本级54家,1756个事项实现“应进全进”;38个市直部门将审批科室压缩至39个,其中37家单位已将审批服务职能全部集中到行政审批改革科,各单位首席事务代表均享有相应的审批初审权限和决定权限。同时,依托一体化平台,在全省率先对“三集中三到位”实行智能动态监管。发布《益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版)》,编制省事项库清单,市本级引用各类事项6119项,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权责清单与业务办理事项、依申请办理事项的填报率、发布率、引用率、可报率达到100%,均排名全省前列。三是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现“一窗办结”,市本级30个部门的1321个可办事项实行“大综窗(单窗)无差别通办”,不动产、财税等其他专区实行“小综窗无差别通办”。实现“一次办好”,编制“最简版”办事指南,积极打造“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升级版,“出生”“身后事”“村民建房”“新生入学”“医保”等“五个一件事”完成试点并在全市推广。实现“一网通办”,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延伸覆盖全市村、社区,全市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平台,并可提供统一审批服务,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100%。“放管服”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获省政府督查激励。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法治化规范化
一是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对市本级15个领域共95项重大决策事项实行清单化、目录化管理,明确其中10个领域共53项决策事项必须进行听证。强化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为政府重大决策、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涉法涉诉事务等进行全过程法律把关,聘任6名专家律师担任新一届市政府法律顾问。市政府就行政决策事项进行涉法事务合法性审查80件。二是加强立法工作。广泛听取民声民意,做好市人民政府年度立法工作安排,组织举行立法听证会 2次。认真拟订《益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目前该条例已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完成《益阳市大通湖湖泊保护管理办法》起草工作。三是严格政府规范性文件依法审查。按照政府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三统一”制度要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45件,向省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45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四是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实施权责清单两单融合,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开市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做到“所有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调整后的清单包含行政职权2600余项。重新梳理并公布36个单位公共服务事项270余项。持续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推进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管理,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持续深入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加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六统一”指导意见,打通基层综合执法“最后一公里”。率先在全省组织800名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员轮训。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通报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人员资格动态管理,及时更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二是全面推行涉企柔性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涉企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集中梳理涉企执法中常见的轻微违法行为情形,统一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执法标准并予发布。2022年,市本级各行政执法机关梳理制定涉企柔性执法“四张清单”事项共330项,其中不予处罚事项198项、从轻处罚事项52项、减轻处罚事项56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24项,全市行政执法单位通过柔性执法方式办理涉企案件8461件。三是推动形成法治建设监督合力。严格行政执法准入门槛,组织开展2022年行政执法证件清理换发工作,目前全市共77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完成证件换发,4000余名新进行政执法人员完成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问责,组织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政府规章执行情况检查等工作。建立行政机关向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机关通报违法执法案件工作机制,对相关人员的行政违法行为及时问责,对于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四是打造“两法衔接”工作益阳范本。市委书记瞿海先后6次作出批示要求,不断健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我市“两法衔接”平台录入案件数6166件,案件录入数全省排名第一且遥遥领先,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推介,目前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正在向全省推广“益阳经验”。
(五)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一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推动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以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为重点,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积极打造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平台融合发展。深入开展“调解促稳定 喜迎二十大”专项活动,2022年,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6320件,调解成功率达96.3%。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健全医疗、交通事故、物业等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43个、企业调委会4个。二是着力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健全行政复议配套机制,成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2022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0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82件,调解率达到32%。承办以市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44件。瞿海同志专门作出批示,加强和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情况进行季度通报和“双督办”,市人民政府本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六)健全法治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一是全面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印发《益阳市市本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优化提质工作方案》和《益阳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施新型智慧城市提升工程。建成全市政务“一张网”“一朵云”数据“总枢纽”,“益办事”APP上线运行,目前接入了25个市直单位110多项业务应用及2010多个服务场景,实现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生活服务“掌上办”“指尖办”。二是全面推进无证明城市创建。大力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18类证明材料可以在153个政务服务事项中实现免提交,部分延伸到了交通、交警、海关等部门的日常执法、行业监管以及银行账户开立等非政务服务领域,逐步实现“免证利民”。三是全面推进电子证照系统对标升级。启动全市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开展数据汇聚攻坚行动。截至目前,我市已认领且有挂载电子证照的共有28个种类,电子证照汇聚总量55万余条。
2022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些新成效,但仍然还存在着一些弱项和短板: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协调小组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充分发挥;三是法治政府建设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四是乡镇(街道)基层法治建设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五是法治建设督察的实效性还有待增强。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部分与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合来学,将其作为全市各级各部门学习的一项重点内容,使全市“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领域”的各类人员切实把握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要义。
(二)完善党领导法治建设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规范完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协调小组工作规则,推动各协调小组对领域内法治建设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探索党委巡察和法治督察结合机制,强化督察问题整改,全面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三)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对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要求,全面梳理我市法治建设工作能力和保障水平等方面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固强补弱,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四)推动基层法治建设。加大对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指导力度,整合相关部门力量和资源,确保乡镇(街道)依法治理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开展法治建设“强基工程”,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基层法治队伍能力水平。
(五)加强法治建设督察。发挥法治督察利剑作用,对督察发现的问题,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立行立改。强化法治建设考核考评,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依据。
益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