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0539:求职的时候,公司要求交服装费,是不是诈骗?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劳动者财物,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相关服务不得牟取不正当利益。但一些不法分子巧立名目,以统一着装为名,收取服装费;以转正为名,收取转正费、风险保证金;还有收取车辆安全保证金、耗材费等。部分求职者为了顺利入职而选择缴费,导致个人财物遭受损失。
人社部门提醒广大求职者,对于将先交费作为条件的招聘,或入职前收取保证金、办证费、服装费、资料费等都需要谨慎对待,核实有无收费的法律依据。如果交费,可要求对方出具正规发票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可能发生的纠纷维权保留证据。如果就业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反映。如果遇到求职诈骗或个人财物、人身安全受到侵害,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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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责任编辑:文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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