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须提供以下资料:①提取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最近6个月还款记录(可依据征信报告、客户登录网银、手机银行、还款短信、拨打银行客服热线等方式综合判定);③提取人个人银行储蓄账户;④第1次提取的,需要提供提取人与商业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以及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借款人本人授权,我中心提供查询);⑤合同登记为配偶、配偶代办或同时提取的,需要提供配偶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原件;⑥异地贷款的,需要提供提取人或配偶的异地户籍或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⑦结清贷款提取的,需要提供有结清金额的证明材料。
按年提取的: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间在贷款偿还6个月以后。第1次提取后,每次提取时间距上次提取时间至少间隔12个月。每次提取金额不大于12期贷款月还款额。结清贷款的:提取贷款结清时点之前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超过实际还款额。结清贷款(2020年9月1日之后)提取的,若1年之内发生了“按年提取”,提取金额需剔除相应月份“按年提取”金额。职工家庭在益阳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公积金只能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不能办理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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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责任编辑:徐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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