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出生医学证明》可于婴儿出生1个月内,在出生医院免费办理。因特殊情况最迟不得超过6个月,超过6个月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供新生儿父母《亲子关系声明》或《亲子鉴定证明》才能办理。办理时需携带新生儿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需代理人申领,除上述材料外,应由新生儿母亲出具《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并提交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责任编辑:徐王敏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