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根据《益阳市推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益政发〔2021〕8号):1.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项(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第一完成单位注册地在益阳的工业企业按奖励等次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2.对获得湖南省科学技术奖项(湖南省技术发明奖、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第一完成单位注册地在益阳的工业企业按奖励等次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3.对参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公布的工业强基(产业基础再造)项目、重点研发计划“揭榜挂帅”项目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国家项目资金10%的一次性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参与对应省级项目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省级项目资金10%的一次性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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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责任编辑:刘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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