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管理局:按 照《GB1589-2016-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的有关规定,运送高度为2.9米的高柜集装箱,应使用高度为1.1米的牵引车;运送高度为2.6米的集装箱,应使用高度为1.3米的牵引车,集装箱总高度应控制在4米以内。但由于国家标准从实施到应用还需一定的过渡时间,为了不影响现有集装箱运输,经交通、公安等部门协商一致,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重点检测集装箱运输车辆总质量是否超过限载标准,对车货总高度超过4米的,予以批评教育,暂不予以处罚,具体通知将会在近期印发。
市政府网站
省政府网站
“湘易办”超级服务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