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自2020年4月1日起,中心全面停止收取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同时启动贷款保证金无条件退付工作。请已缴纳了贷款保证金的开发商,联系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申请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