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7日在益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陶德保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经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2020年2月至7月,市审计局组织对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审计了市财政局组织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益阳高新区、大通湖区、东部新区预算执行情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广播电视台和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6个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对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医保基金进行了专项审计,对一园两中心、益阳资江风貌带及城市西环线建设2个PPP项目进行了审计,对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和明清古城项目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大数据”延伸审计了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
2019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3,797万元,为预算的92.4%,比上年增长0.8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1,807万元,为预算的101.74%,比上年增长4.45%。
2019年,高新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3,727万元,为预算的100.16%,比上年下降1.3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2,308万元,为预算的115.67%,比上年下降4.16%。
2019年,大通湖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056万元,为预算的102.70%,比上年增长5.2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0,265万元,为预算的100.67%,比上年增长6.69%。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突出高质量发展要求,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以“六稳”为工作重点,聚焦聚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持稳中有进、进中向好的良好态势,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一是全力以赴稳增长,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市财政严格落实减税降费系列政策,全年共减免相关税收和社保缴费15.8亿元。继续落实市委、市政府“产业兴市暨产业扶贫三年行动计划”,支持省“五个100”、市“六个10”产业项目建设,筹措产业发展资金1.5亿元,推进实体经济加快发展。积极争取工业技术改造等项目资金2.68亿元,支持企业技术升级和科技成果转化。
二是勤俭节约保重点,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市本级项目支出统一压减15%。市本级预算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资金3.68亿元、专项扶贫资金4850万元、生态环保专项资金2.51亿元,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
三是规范管理强约束,促进财政提质增效。加快了财政预算执行进度,支持重点民生、救灾减灾等重点领域。加强了预算绩效管理,对123个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开展了绩效运行监控,对61个部门、6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对扶贫专项资金等16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评价。强化了财政投资评审。
但市本级和相关区县(市)在重大政策落实、财政运行和项目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增收困难,预算执行率偏低,专项资金管理不合规,国有资源、资产管理不到位,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重复参保。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财政收入体制确定的市级收入范围偏窄,财政支出压力大。
一是现行财政体制确定的市级收入范围偏窄,财政收入增长幅度逐年下降。2017年至2019年,我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为140,373万元、142,608万元、143,797万元,分别增长4.17%、1.59%、0.83%,其中税收收入增长7.23%、6.43%、-1.91%。
二是“补丁式”财政体制的调整难以达到预期效果。2010年市政府对市级财政固定收入范围进行了确定,2012-2019年,陆续以“打补丁”的形式对市级收入范围进行了补充,但仍达不到预期效果。
三是市级刚性支出呈逐年上升趋势,收支矛盾突出。2018-2019年,市本级用于“三大攻坚战”支出分别为27,322万元和66,750万元,增长244.31%。2020年市本级用于PPP项目付费、还本付息等支出达6亿多元。
四是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不匹配。市本级对省直管县脱贫攻坚、防汛抗灾、环保治理等支出超过了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确定的支出责任。
(二)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
2019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等279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涉及金额36,479.38万元,已用2754.59万元,剩余33,724.79万元。
(三)财政绩效评价成果运用不到位。
(四)涉企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
一是涉企专项资金未统一管理。二是部分企业奖补资金散小。三是部分企业奖补资金效益不佳。
(五)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
一是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无年初部门预算。2019年,无年初部门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195个,占成交项目的78.63%,涉及金额80,293.53万元,占成交金额的93.98%,涉及74家单位。
二是部分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执行率低。至2019年12月,有年初部门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实际成交53个,涉及金额5143.98万元,占预算的36.22%。
(六)机构改革期间部分经费划转不及时。
至2020年6月,仍有市文旅广体局等22家涉改单位未及时结算划转经费。市应急管理局等5家单位已结算未及时划转,涉及金额75.37万元。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主要问题
1.改变规划补征土地出让金不到位。2017-2019年,对8个改变规划应补征土地出让金的项目未征土地差价。
2.原市规划局的规划展览馆未办理产权登记。
3.2019年,原市国土资源局和原市规划局机关编制年初项目支出预算不准确,导致26个项目被冻结19个,涉及金额1595.96万元。
4.市国土规划设计测绘院少收租金20.8万元。
(二)市农业农村局的主要问题
1.市良种储备中心违规操作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2.原市蔬菜局办公用房535.46平方米2017年至今闲置。
3.固定资产账实不符。一是市农业农村局账面原市良种储备中心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0处,面积6875.5平方米,实有196.24平方米。二是市农业农村局账面车辆9台,原值215.56万元,实有5台,原值117.35万元。
(三)市水利局的主要问题
1.水政执法缺位。对6家取水单位未安装取水计量设施、2家单位未办理取水许可登记、2家单位水资源费未收缴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执法缺位。
2.市水利设计院违规操作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将中标的14个水利设计业务违规转包给个人或不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
3.农村安全饮水指导监管有差距。
(1)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餐饮、旅游开发。桃江县安宁水库建成后用于安宁联村供水厂取水,2019年5月经省政府批准,将安宁水库划定为益阳市乡镇级(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目前仍存在1家餐饮和水上游乐设施。
(2)供水工程未定期检测。桃江县疾控中心未按要求对大栗港镇灵山水厂2019年三季度、四季度和高桥乡荷叶塘水厂2019年四季度进行水质检测。2019年6月至今,未对红岩嘴等4家水厂进行水质检测。
(3)未按规定时限对库区退养问题进行整改。资阳区政府未按要求在2019年12月底对迎风桥水厂水源地表水库区内的养殖进行退养并划定水源保护区。
(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主要问题
1.涉案车辆停放服务招投标把关不严。2018年10月,直属二大队涉案车辆停放保管服务项目中标单位停车场面积不足5.3亩,不符合招标文件8亩的要求。
2.监管不严导致停车场经营者违规处置涉案车辆并侵占处置收入。
3.对涉案车辆停车场监管不到位。停车场超标准收取停车费,私自将车辆转运或停放至非指定停车场,丢失部分涉案车辆。
4.未及时核销无法追偿的救助基金垫付款312.3万元。
5.救助基金追偿不到位。2018-2019年救助基金垫付127笔185.63万元,至2019年底仅追回1笔2万元。
(五)市广播电视台的主要问题
1.虚报人数获取财政资金。编制预算时虚报人数34人次,违规获取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预算资金90.81万元。
2.收入抵消费收支账外核算。2019年,6笔广告收入抵消费用于置换车身广告宣传等15.8万元。
3.部分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3宗土地、6栋办公用房和技术用房、3栋宿舍未办理产权登记。盘亏资产28件,净值1.12万元。313件设备资产闲置,净值25.67万元。少收门面和房屋租金85.44万元。
4.违规免收3265户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95.17万元。
(六)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完整。上级拨入公路建设养护专项资金26,911万元,未纳入当年部门预算。
2.市干线公路建设公司未进行工程计量,以借支或垫付材料款方式支付工程款3299.17万元。
3.公路应急抢险中心虚列融雪剂支出27.98万元。
三、大数据分析延伸审计情况
(一)部分单位仍然政企不分。
至2020年6月,14家行政事业单位下属企业61家,分别由各部门单位管理并派驻公职人员兼任管理职务。已吊销未核销的11家企业未进行清算。
(二)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不严。
原市建委1987年成立的全资公司市建筑机械物资供应站(1999年已停产吊销)有门面和仓库各一间。市住建局未确认该公司归属并进行监管。
四、高新区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谢林港环保建设等4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涉及金额4700万元。
(二)应收未收租金。至2019年12月,标准化厂房和配套用房出租欠收租金累计4586.84万元。
(三)部分招商项目未履行环评手续。至2019年12月,新签约31个招商引资项目中有7个未完成环保审批。
(四)丁香小学建设项目管理缺位。未办理报建手续即开工建设。应缴未缴履约保证金684.2万元。项目未竣工验收即交付使用。
五、大通湖区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预算支出进度不均衡。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0,265.08万元,其中12月支出54,274.37万元,占全年支出的38.69%。
(二)黑臭水体整治不到位。部分黑臭水体应纳入未纳入整治范围。部分已整治项目管理不到位,仍存在黑色淤泥沉积、水体异味等问题。
(三)部分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乡镇污水处理收集管网扩容提质改造等三个项目19个标段中,未取得施工许可开工建设的标段13个。
(四)工业园标准化厂房空置率较高。至2019年底,工业园已建成标准化厂房5.22万平方米,已出租2.5万平方米,空置2.72万平方米,空置率达52.13%。
(五)部分入园企业未做环评。至2019年12月,大通湖区工业园14家入园企业中有9家未完成环保审批。
六、东部新区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拆迁安置推进不力,超期支付过渡费。2014年以来,东部新区征地拆迁实物安置共412户,至2019年底,上述安置户均未得到安置。因安置不及时,2019年,两型投支付超期安置过渡费526.04万元。
(二)土地长期闲置未利用。至2019年底,东部新区有26宗供而未用土地2460.99亩。其中,闲置时间4年以上的有6宗857.04亩。两型投有2宗480.76亩土地已批2年以上未供。
七、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审计情况
(一)“一园两中心”项目的主要问题。
1.合作方中冶天工占用建设资金,未支付财务费用。
2.建设资金管理使用不严格。建设单位管理费用超标准,违规列支施工方现场水电费、工资、保险费等;虚增财务费用。
3.中冶天工未按规定及时预缴税款1011.09万元。
4.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263.7亩。
5.建设管理不到位。项目概(预)算严重滞后;履约管理不到位;相同施工内容重复签订合同、重复计量计价;签证与设计变更不符合管理流程。
6.征地拆迁不规范。苗木先签订补偿协议后进行评估;房屋拆迁重复补偿22.9万元。
(二)资江风貌带项目的主要问题。
1.建设资金管理使用不严格。建设单位管理费用超标准;多列前期费用110.09万元。
2.建设程序不合规。5个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施工。
3.招投标不合规。青龙洲大桥部分项目以会议纪要确定中标控制价,涉及金额426.2万元。
4.征地拆迁不规范。G234项目土地征收先签补偿协议后发布拟征地公告;部分房屋拆迁补偿未按政策核定房屋使用性质、年限;171.5亩土地重复享受青苗、苗木两种补偿;超标准发放倒地奖、补偿青苗养护费用;虚假认定补偿类别或虚增面积给予补偿;项目征地拆迁资金25,872.9万元未及时结算。
(三)明清古城项目的主要问题。
1.违规支付拆迁补偿费用46.98万元。
2.支付其他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费用2755.1万元。
(四)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包干经费的主要问题。
1.市指挥部公务接待费控制不严。
2.赫山区高速公路协调小组人员工作经费较高且接待费占比较大。
3.赫山区长益协调小组协调工作经费挤占征地拆迁专项资金1147.31万元。
4.桃江县指挥部出借征地拆迁资金2253.02万元。
(五)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的主要问题。
源头治理不到位,日常管护有欠缺,工程建设不规范,治理成效有差距。
八、医疗保险基金专项审计情况
2020年6月至7月,市审计局统筹市县两级审计力量,采取交叉审计的方式,派出8个审计组对市本级和赫山区等7个区县(市)进行了医疗保险基金专项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有的地方挤占医保资金用于公共卫生支出;有的地方重复参保;有的定点医院违规收费;个别民营医院骗取医保资金。
九、审计期间已整改的问题
审计期间,部分单位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共有16个问题已整改,涉及金额21,758.17万元。市财政局一级预算单位减少了159家。市农业农村局收回国有资产租金3.75万元。市交警支队已纠正单位正职分管财务。“一园两中心”项目首建投19,500万元项目资本金已到位,市民服务配套中心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合同约定办理了履约保函,监理公司总监退还项目建设方资金10万元,监理公司退还违规报销费用2.85万元,监理公司更换了项目总监。资江风貌带对其他项目挤占G234项目征拆资金103.97万元调整了账务。明清古城项目已收回违规支付拆迁补偿费用40.29万元。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促进退还或减免企业(个体户)租金572.96万元,专项资金及时拨付1511.61万元,社会捐赠物资及时分配43.71万件;促进高新区修订了《关于支持企业应对疫情稳渡难关的若干措施》。资阳区医保审计促进相关人员退回重复报销的医保费用12.74万元。
十、2019年度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2019年,市审计局完成了市委审计委员会安排的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67个(不含工程结算审计178个),查出违规、损失浪费问题金额28,376万元,向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4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理处分20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统筹全市审计力量,对全市7个区县(市)开展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和清欠审计,防范了南县农村饮水安全隐患,清偿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2.89亿元,促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对全市7个区县(市)开展扶贫审计,反映了就业扶贫、产业扶贫、健康扶贫政策未落实等方面90个问题,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对11名市管领导干部和资阳区审计局局长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完成了省审计厅组织的武陵源区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完成了南县财政决算审计,揭示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违规出借资金等财政管理不规范问题,促进了财政规范管理。完成了市本级社会救助资金等3个专项审计,促进了民生资金和项目取得实效。对“一园两中心”、资江风貌带PPP项目实施跟踪审计,完成了长益路棚户区改造等3个决算审计和178个工程项目结算审计,核减造价43,868万元。实施沅江市城投公司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调查,揭示了工程招投标程序不合规、付款审核不严等问题,移送问题线索6件。
十一、2018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连续第7年听取审议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对19家相关单位的整改报告进行审议并逐一表决,有力促进了审计整改。至2020年7月,2018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指出问题整改到位率95.08%,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意见,追回被挪用资金20万元,收回借款3104.12万元,收回租金527.87万元,上缴财政资金260.69万元,退还被侵占退休人员工资13.91万元,返还多收取个人参评费30.79万元,归还专项资金22.27万元,理顺闲置土地8662.82亩;市纪委监委问责处理10人。但仍有3个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
十二、加强财政管理的审计建议
(一)调整财政收入体制,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调整市本级财政收入体制,拓宽市本级收入范围。二是严格执行年度预算,依法规范预算调整,增强预算约束力和严肃性。三是加强财政绩效评价成果运用,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四是加强部门间工作协调,及时分配和下达专项转移资金,提高项目预算执行率。五是出台涉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强化重点领域监管,促进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债务评估预警、风险化解和监督考核机制,积极稳妥化解存量、严控增量,有效防控政府债务风险。二是加强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监管,理顺管理体制,明确使用责任,促进资金到位、项目落地、政策生效。三是强化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大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力度,规范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审批,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分配使用和项目建设的监管。
(三)规范建设项目管理,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一是提升建设项目管理水平。持续推进市场化建设,明确市场主体责任,督促社会资本方履行义务。二是促进建设项目节支增效。政府投资项目要按照“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控制投资成本,规范概算审批和调整,加强对项目投资概算的事中事后监督,实行概算执行情况的在线监管,适时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估,及时办理项目结算。三是加强建设项目关键环节监管。加强立项审批、概(预)算编制、工程管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资金监管等重点关键环节管理,推进项目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
(四)进一步强化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联动机制,强化整改力度,加强成果运用,形成监管合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