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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聚焦聚力争创信访“三无”县
作者:   日期:2020-12-09 09:11:48   已浏览:   来源:市信访局办公室

近年来,安化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争创省级信访工作“三无”县为目标,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加大矛盾问题及时就地排查化解力度,信访形势持续向好,2017-2019年连续三年被评为益阳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一、坚持人民至上,高位推进。安化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理念,加强信访工作制度建设与组织保障。2020年以来,共召开6次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信访工作,出台《关于继续推进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每月定期召开信访工作例会,分析信访形势,部署安排工作。

二、坚持上下联动,合力化解。一是接访下访制度化。县、乡两级同步落实工作日领导坐班接访和月下访制度。今年来,县级领导坐班接待来访群众414批次509人次,乡镇、县直领导接待来访群众798批次977人次,信访群众在基层“找得到人、办得了事”,矛盾上行明显减少。二是领导包案项目化。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开展信访积案项目化管理模式。1.严格筛选。2018年以来,每年从来信、来访、网上投诉、县级领导接访的信访案件中,排查久拖未决、久访未息或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由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县维稳办等单位联合筛选,逐一明确牵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县信访局党组成员为联络人,每起信访积案选配一名民警、一名律师或法律工作者,组建信访积案项目化管理专班。2.规范分类。按信访积案的交办层级、问题的复杂程度、上访年限等综合考量,从难到易,分一类、二类、三类分类处理,严格落实“五个一”机制。3.上报审核。对纳入项目化管理的信访件形成初步化解方案,由县信访局上报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4.包案化解。对纳入项目化管理的积案原则上由联点乡镇的县级领导或分管领域县级领导包案督办化解,对每起案件,包案领导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组织;对涉及多部门的信访案件,组织召开协调会议,制定进一步明确化解方案及措施,定期推进,跟踪督办,直至事了人稳。三是督查交办常态化。充分发挥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牵头揽总作用,实行信访积案交办制度,由分管县级领导督促落实,由责任单位及时化解。对信访工作管理不严、落实不力、履职不明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责问责。

三、坚持整章建制,高效办理。为提升信访工作效能,该县从制度机制入手,不断强化信访工作调度、包案化解、县级领导值班督办等长效机制,优化“三快四步五有”信访案件处置流程。1.“三快”:即对各级交办件做到“快收、快阅、快处”。对国家级、省级督办案件两小时内,呈报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审阅,并明确县级包案领导,及时交办至责任单位;对国家级、省级、市级交办件,两小时内报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人审阅后,及时交办至责任单位;县级领导交办的案件,当天内交办至责任单位;日常接访随访随办,及时处理。信访部门可直接进行政策解释或宣讲的简易来访,由信访部门当场登记、当场答复或交办。2.“四步”:即各级审阅后,按照交办、处置、复核、结案的流程有序办理。3.“五有”:即严格落实“一人一案一册”,按照“五有”要求规范分类建档。有签字审批意见单。责任单位收到交办件后,信访案件的办理审签单须责任单位经办人,分管领导和一把手签署意见;有调查核实情况。责任单位根据信访群众主要诉求,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成立调查组,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办理意见及建议;有调查处理报告。调查处理报告须由一把手签字上报,内容主包括信访人基本情况、主要诉求、过往办理情况、办理结果、建议与意见;有辅证工作材料。包括现场工作照片、实地勘察照片、下访约访记录或通信记录等资料;有满意度情况。案件办理结束,签订停访息诉协议或承诺书后,及时回访群众满意度,填写满意度调查表,针对群众反映的不满意有关情况,及时倒查梳理,并根据核实情况,进一步做好工作改进和信访群众的心理疏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