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过程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旅游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458号)已届满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经反复征求意见,并认真研究,出台了《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文旅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402号)。
二、政策依据
主要包括《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规定。
三、主要内容
与湘发改价费〔2018〕458号文件相比较,收费项目和标准未调整,仅增加票据使用和相关文件修订时政策衔接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