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加强文物安全保护工作
为进一步加大文物保护力度,近日,沅江市文物局从洞庭湖博物馆(原文管所)抽调专业人员,开展县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辖区内)树立“文物安全公告公示牌”工作。同时,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保专员参与,将文物安全巡查工作结合进行。
沅江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物资源,先后确立的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共35处,其中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凌云塔、镇江塔、魁星楼、周维寅别墅、玉竹包遗址、黄茅洲船闸;益阳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琼湖书院门楼、石城山遗址;以及沅江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27处,分布在全市范围。
6月17日起,按照《沅江市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巡查工作方案》所设定的路线和划分的片区,相关人员兵分两路有序开展城乡工作,时间节点控制在本月内全部完成。自此,35处不可移动文物将在“四有(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记录档案、有保管机构)”基础上增添新的"守护神"。统一定制的安全公示牌上详细标注了文物保护单位名称、保护级别、直接责任单位、安全管理员、属地管理安全直接责任人、监管单位的联系电话等具体信息,有助于市民对文物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推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都是文物保护员”的理念。
文物安全公示牌的树立,明确了文保单位管理者和属地文物保护员的文物安全直接责任,打通了文物安全责任链的“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乡、村文物保护网络的作用,真正把田野文物保护群防群治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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