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益阳市文旅领域顽瘴痼疾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5-23 11:29     来源:益阳市文旅广体局 作者:     浏览量:[字体:  ]

益文旅发〔2024〕2号

益阳市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益阳市文旅领域顽瘴痼疾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旅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或文旅工作相关领导小组,市直相关单位,各市级文化旅游行业协会:

  现将《益阳市文旅领域顽瘴痼疾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益阳市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2日

 

 益阳市文旅领域顽瘴痼疾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强省和世界旅游目的地工作要求,按照湖南省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环境,大力提升文旅服务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水平,推进全市文旅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经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于2024年3月至8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文旅领域顽瘴痼疾综合治理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游客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思维,坚持守正创新,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方责任,构建“制度机制完善、责任链条严实、监管手段有力、多元推动高效”综合治理体系,推动“游客满意在益阳”三年行动计划落地落实,不断提升“益山益水 益美益阳”品牌的美誉度和影响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品质化、多样化、个性化文旅新需求。

  (一)治理机制完善。组织领导坚强,综合治理机制配套,部门工作合力增强,企业主体责任压实,社会监督作用有效发挥,文旅领域现代化治理能力得到新提升。

  (二)责任链条严实。形成党委统揽、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社会共治的文旅领域市场综合治理新格局,健全文旅市场监管责任体系,落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行业协会自律责任、企业经营主体责任,做到责任落实到位、监管覆盖到位、制度执行到位、隐患排查整改到位。

  (三)监管手段有力。坚持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突出风险管控,聚焦游客诉求集中的领域和问题,加强源头管理、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坚持全过程、全方位、全领域监管,全面提升标准化治理、人性化服务水平。及时发现、精准打击、挂钩信用、联合惩戒、有效管控的文旅市场综合监管能力明显增强。

  (四)多元推动高效。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涉旅重特大安全事故、涉旅重大网络负面舆情、严重侵犯游客权益、涉旅群体性事件发生。依法依规严管严查损害游客合法权益、破坏文旅市场秩序、存在安全隐患带病运营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倒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和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游客满意度、增强获得感,共同维护“益山益水 益美益阳”品牌形象。

  二、组织领导

  在市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益阳市文旅领域顽瘴痼疾综合治理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市工作专班”),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卜永强担任市工作专班负责人,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金融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税务局、益阳海关、市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负责统筹专班日常工作。

  三、治理重点

  (一)旅游交通环境。以解决旅游道路交通拥堵、景区停车位紧张、停车收费不合理、充电设施滞后等旅游交通难点堵点问题为重点,加强“交通+旅游”综合治理,打造更安全、更顺畅的旅游交通环境。严查旅游包车无旅游运营资质,不合法车辆载客上路行驶;加大游客乘车不系安全带、乘船(艇)不穿救生衣等行为的检查力度;严查出租车、网约车和私家车驾驶员抢拉、围堵、辱骂游客等行为;严查通过诱导游客到餐饮、景区、娱乐和购物场所消费获取不当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文旅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或文旅工作相关领导小组均为每项任务责任单位,以下不再列出)

  (二)旅游餐饮环境。重点整治餐饮行业卫生环境差、“三防”设施不全、餐(饮)具消毒不彻底、后厨卫生脏乱差等问题,严查餐饮经营者无证经营、诱导消费、虚假宣传、以次充好、价高质劣、强买强卖、缺斤少两、标“阴阳价”等欺客宰客行为,以及拒不提供发票等偷税漏税行为,营造诚信经营、游客放心的餐饮消费环境。推行“做优一桌益阳饭”,提升益阳旅游美食吸引力和影响力。(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税务局)

  (三)景区(点)及周边环境。依法打击在旅游景区(点)、旅游交通站点、游客集散(接驳)中心等场所侵害游客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查违规收费、强迫消费、敲诈勒索、价格欺诈、黄牛倒票、第三方平台非法售卖门票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低空飞行、滑翔、漂流、玻璃桥、玻璃栈道、蹦极等游乐设施设备检查,着力整治质量不过关、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等问题;着力整治景区周边尾随兜售、强行拉客追客、强行推销、乱收停车费等问题;着力整治旅游景区(点)特殊人群优惠政策、便民措施不落实、安全风险突出、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着力整治“寺庙游”中的“高价香”“套路捐”乱象;着力整治“博物馆游”“故居游”中的门票预约难、服务质量差问题;着力整治旅游厕所设置不合理、不人性、不卫生问题。(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四)团队旅游环境。严查“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违法行为;严查超范围经营,违法违规组织跨境旅游和组织出境旅游团参与“赌博”问题;加大对跨境旅游团有组织开展“水客”走私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对涉跨境赌博相关物品的查缉;严查明显低于旅游市场指导价的“零负团费”“买团”、不支付导游服务费等“不合理低价游”行为;严查安排强制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高额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查以“旅游发展”“旅游业务”“旅游服务”名义,用免费旅游、储值投资、股权投资、消费返利等方式诱骗消费者,实施非法金融活动的行为;严查以销售保健品、康养产品为名义赠送的旅游活动,以开展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体检、赠送礼品推销所谓“养老产品”的旅游活动,及以“夕阳红”免费旅游等手段为幌子,兜售物品、保健品、艺术品等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查未经许可经营研学旅游等乱象;整治导游不佩戴导游证上岗、甩团甩客、擅自增加购物点和购物时间,个人形象差、导游旗不规范,歪曲历史、以低级趣味取悦、搞“低级红”“高级黑”等问题;严查导游辱骂游客、强迫购物等行为。(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金融办、益阳海关)

  (五)旅游住宿环境。整治旅游饭店、商务酒店、旅游民宿等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消防器材设施配套不到位、消防通道不畅通等安全隐患;整治旅游住宿业服务质量差、卫生条件差、擅自提前退房时间,旅游旺季坐地起价,恶意毁约等不诚信经营行为;整治排查违规改建旅游民宿安全风险。(牵头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旅游购物环境。强化旅游购物场所市场监管,规范经营秩序,推行便利顺畅退货机制。坚决取缔不对社会开放的包厢式购物店和景区(点)内封闭式购物点;严查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诱导旅游者购物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七)文化娱乐演艺环境。强化大型营业性演出、游艺娱乐场所、景区游乐场所、演艺场所等监管,防范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整治营业性演出票务市场;整治电竞酒店、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整治景区(点)内及周边酒吧、KTV经营乱象;深入宣贯落实国家消防救援局、文化和旅游部《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指南(试行)》,严查剧本娱乐场所、演艺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防止发生火灾、拥挤踩踏等安全问题。(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八)线上旅游环境。加强对网站、朋友圈、微信群、抖音、短视频、快手、小红书、飞猪、B站及广播电视等线上平台的旅游经营行为监管,严查经营者虚假宣传、招徕游客,未经游客同意委托第三方履约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阻断“不合理低价游”的网络营销途径。(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阶段划分

  (一)动员部署(2024年3月至4月)。召开全市文旅领域顽瘴痼疾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全面动员部署综合治理工作。市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梳理问题形成治理清单,突出治理重点,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安排部署压茬推进。

  (二)集中治理(2024年4月至7月)。综合治理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按照职责分工,集中力量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三)督导检查(2024年4月至7月)。各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分工,采取暗访和明查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线索,督导各地加强整改治理,提高综合治理效能。

  (四)总结评估(2024年8月)。综合治理工作专班收集汇总情况,评估治理效果。各地各单位转入常态化监管,确保治理工作长效化。各地开展治理工作情况将纳入县市区文化市场平安建设和真抓实干考核内容。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职责明确、集约高效、动作协调、规范有序”的工作要求,推动整体联动、一体实施、共同推进。要强化属地监管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规则、责任清单,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资金保障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坚决防止推诿扯皮、责任悬空。

  (二)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综合调度,强化力量集成,形成信息汇集、形势研判、综合调度、联合执法、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工作机制。加强日常联合执法检查,开展重大联合执法行动,建立舆情监测、应急处突和暗访明报机制,推动治理工作综合化、常态化、长效化。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及时总结宣传一批治理经验,曝光一批负面典型,查处一批重要线索,惩处一批违法案件,发布一批典型案例,保持高压态势,推动文旅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媒体优势,加强法规宣传、注重正面引导,扩大治理行动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推动的良好氛围。


    附件:益阳市文旅领域顽瘴痼疾综合治理重点任务清单.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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