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益阳市乐逍遥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文化部《公众文化聚集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名 称:益阳市乐逍遥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市高新区朝阳办事处海棠社区福中福7栋229室、232室
经 济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 营 范 围:互联网上网服务
投资人:陈建华 性别:男 籍贯:湖南南县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工作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益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时限: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10日(10个工作日)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上网服务场所距中学、小学校、幼儿园出入口最低交通行走距离不低于200米和上网服务场所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设立。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
3.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投资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
电 话:0737-6204252 受理人姓名:王先锋
地 址:益阳市高新区迎宾路555号市民服务中心一楼B区
邮 编:413000
益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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