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备案)决定书 益文旅广体许字〔2022〕12号
发布时间: 2022-09-09 15:52     来源:益阳市文旅广体局 作者:     浏览量:227[字体:  ]

湖南欣民旅行社有限公司:

你单位2022年9月7日申请的旅行社登记事项变更或终止经营备案的行政许可事项。本机关于2022年9月7日受理。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根据《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7号)第三十八条,《旅行社条例》(国务院令第732号)第十二条、《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国家旅游局令第30号)第十二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终止经营备案。

对本决定书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益阳市人民政府(市司法局承办,地址:益阳市赫山区鹿角园路155号)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桃江县人民法院(地址:桃江县桃花江镇太平街29号)提起行政诉讼。

许可(备案)事项:

1.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2.编号:L-HUN-100785

 

益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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