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
信件主题: | 关于益阳福满嘉旺贸易商行售卖违法产品的诉求 | ||
姓 名: | 许君辉 | 联系方式 | 156******** |
信件内容: |
局长: 您好,我是来自于新疆的一位消费者,我在2025年1月23日在拼多多电商平台购买“嘉旺槟榔商行”产品消费共计149.80元。在食用过程中,出现呕吐,腹泻等生理情况,遂要求商家提供该商品的出厂检验合格证,及营业执照,商家以各种理由拒不提供,在食用过程中又发现该商品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产品、生产日期等标识,后联系平台客服提供了该商家的营业执照,发现该商家在平台长期售卖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符的产品谋取利润,在无奈的情况下只能通过“局长信箱”的方式来寻求解决方案。 附件1:1.jpg 附件2:2.jpg 附件3:3.png 附件4:4.p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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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 | 2025-02-10 17:33:11 | 留言IP: | 10.56.2.142 |
信件回复 | |||
回复部门: | 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回复内容: |
市长信箱(编号42387)的投诉举报分送 情况告知书
许君辉: 我局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收到你标题为 关于益阳福满嘉旺贸易商行售卖违法产品的诉求 的投诉举报。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已将你的投诉举报分送至有处理权限的 益阳市赫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理,下一步,该局将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理并回复你。 (联系人: 邓世姣 ,联系电话:0737-2770038) 特此告知。
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 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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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5-02-12 15:38: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