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标题 龙洲路信号灯设置
状态 已处理
姓 名 杨威
联系方式
留言时间 2014-06-04 11:48:00
留言内容 在龙洲路与玉兰路相交的丁字路口,从南往北红灯时,交通标志提示可以直行,但由于外地司机没有注意到,一般都停车等候放行,造成走的走,停的停,容易诱发交通事故。 建议在信号灯的设置上予以明确,设置一个直行的绿灯或者黄灯信号,以免造成误会。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2014-06-18 14:55:00
市公安局回复:网友杨威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已收讫。龙洲路与玉兰路交叉口由南往北车辆遇红灯可直行的问题,主要是以前考虑通行车辆右侧无来车,为提高通行能力而如此设置的,而且该路口信号灯旁配套设置了“红灯亮时不碍他人可直行”的警示牌。外地车在此路段出现走走停停的现象,主要是夜间视线不好驾驶员没有看清警示牌,再者外地驾驶员对城区路况不熟悉,导致出现你所说的情况发生。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对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做了明确的解释。同时取消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款“T”形路口右边无横道的直行车辆,遇黄灯、红灯亮时,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的规定。下一步我们将逐步规范此类交通标志,“T”字形路况严格按照信号灯放行,自然您所提的设置黄灯或者绿灯就不成立了。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