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年03月01日 09:00--09:48 嘉宾:曾戈彬【曾局长】张靖华【张局长】陈孟球【陈局长】 摘要:《益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施行
曾局长、张局长、陈局长好,各位网友好!欢迎来到益阳门户网在线访谈栏目。为了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改善城乡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我市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立法工作,《益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于3月1日(即今天)起实施。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市司法局局长曾戈彬同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张靖华同志,市农业农村局局长陈孟球同志,就《益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情况发布新闻并回答相关提问。
主持人好,各位网民朋友,大家上午好!首先,十分感谢网民朋友、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对益阳市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密切关注和大力支持。在这里,我借这个机会向广大新闻媒体和网民朋友们表示衷心感谢!
地方立法应当紧密结合地方实际,突出地方立法特色,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请问曾局长,即将实施的《益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是如何体现这一地方立法要求的?
在制定这部法规的过程中,益阳市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根据我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设置相关制度,致力于解决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的实际问题。《条例》从以下四个方面体现了这一地方立法要求: 一是按照“分步推进”的原则确定实施范围。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按照城乡统筹一体推进的原则,涵盖了城乡全域,但因城乡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加之各地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基础条件也各不相同,因此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也应从各地实际出发,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因地制宜、有序推进,不搞“一刀切”。故《条例》在第二条第二款中规定“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具体区域,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二是按照“更严更细”的要求规范重点环节。餐厨垃圾是厨余垃圾的一种,主要是指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油脂等。为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保障市民身体健康,从源头斩断“地沟油”非法利益链,《条例》从我市实际出发,在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作出严格规范的基础上,特别规定餐厨垃圾应当单独投放至专用收集容器并密闭存放,不得混入其他杂物;收集、运输和处置实行特许经营,个人和未取得特许经营权的单位不得从事收集、运输和处置;餐厨垃圾产生者应当将餐厨垃圾交给取得特许经营权的单位收集,取得特许经营权的单位应当实行统一收集、运输,集中定点处置;建立餐厨垃圾转移联单和台账登记制度等比其他生活垃圾更为严格的规范。 三是按照“科学合理”的原则设置罚款处罚。《条例》第六章法律责任,按照教育引导与行政处罚相结合以及上位法已有处罚规定不再重复规定,或能通过其他方式明确责任的,可不在条例中设置行政处罚的原则进行设定,目前共设置了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三条罚款处罚。罚款数额和处罚幅度都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益阳实际,科学合理设定的。尤其是第二十六条对单位不按照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罚款处罚,严格按照上位法规定的处罚幅度,紧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经充分论证,将处罚上限从五十万降为二十万,使罚款处罚幅度更加合理、更具操作性。同时,为增强《条例》的教育与引导功能,增设了受到罚款处罚的个人,自愿参加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社会服务活动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罚款处罚的规定。 四是按照“双向激励”的要求制定刚性约束和正面鼓励措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涉及到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单靠监督或处罚都不能解决所有问题,需要综合施策。《条例》一方面明确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强化监督管理,完善法治保障;另一方面重视发挥宣传、引导、组织、动员、示范带头的作用,提高正向激励水平,实现法治与德治的完美结合。
为确保《益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有效实施,请问司法行政部门将如何切实履行职责?
法律法规的生命力和权威在于实施,地方性法规只有得到严格执行,才能彰显其价值和意义。司法行政部门将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切实依法履行职责,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确保《益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得到有效实施。 一是扎实开展普法宣传。要将《条例》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并作为2023年国家公职人员学法考法的重要内容,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指导督促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压实《条例》责任单位的普法职责;采取多种有效形式,依托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和青少年法治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平台,线上线下相结合,通过全方位、立体化普法宣传模式,扎实开展《条例》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等“六进”活动,使《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实实在在提高全体公民的垃圾分类意识。 二是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我们将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的职能作用,督促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确保《条例》的顺利实施。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将《条例》纳入2023年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培训内容,使相关执法人员准确把握《条例》的立法背景和主要内容,为《条例》实施打下良好基础。强化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和执法案卷评查,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依法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 三是着力强化执法联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需要多部门齐抓共管。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与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互通生活垃圾分类相关信息,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等信息的共享。
请问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条例》在行政处罚上如何针对不同的违法行为设定合理的处罚额度?如果平时垃圾分类做得不到位的话是否会被处罚?
《条例》中处罚条款设置的原则是: 一是依法设定的原则。做到既不突破上位法的限额,又尽可能兼顾和参考其他省、市的类似法律的处罚限额。 二是“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条例》针对违法情形均采取了“先责改,后处罚”方式,要求执法部门先责成当事人自行纠正,只有当事人拒不改正的方可实施行政处罚。 三是不重复的原则。上位法规定了处罚情形的,或者通过行政许可、行政协议等方式可以约束垃圾分类行为的,《条例》中不再重复规定。《条例》只设定了四种违法情形的行政处罚,即: 第1种,不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且拒不改正的,对违法单位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2种,不按要求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和收集容器且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3种,不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容器清洁完好及周边环境整洁且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4种,未取得特许经营权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且拒不改正的,对违法单位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四是服务抵罚款的原则。针对易发生的、拒不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条例》专门用第26条第2款、创造性的设立了“服务抵罚款”的规定,即当事人通过参加生活垃圾社会服务活动可以换取执法部门减免执行罚款。这充分体现了严肃执法与宣传引导、督促教育等都是保障垃圾分类的措施、方式,垃圾分类管理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目的在于服务人民、推动全社会养成良好习惯,确保我市“天更蓝、地更绿、环境更美好”。
根据《益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要求,全市将施行城乡一体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请问农业农村部门将如何指导农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将严格按照《益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要求,会同市住建局、市供销合作社等有关部门,从以下四个方面指导农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一是确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具体区域。《益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自3月1日(即今天)起施行。我们将坚持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探索建立符合益阳农村实际、简便易行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模式。选择赫山区衡龙桥镇华林村、资阳区沙头镇华兴村、安化县冷市镇文昌村、桃江县鲊埠回族乡南京湾村、沅江市琼湖街道小河咀村、南县南洲镇南洲村、大通湖区金盆镇大东口村、益阳高新区谢林港镇清溪村等8个行政村,作为全市第一批实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区域,试点先行,总结经验,形成模式。今后每年明确一批实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区域,力争到“十五五”末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区域全覆盖。 二是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处置。按照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有害垃圾(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厨余垃圾(指易腐烂、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外的生活垃圾)等四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可回收物交由资源化利用单位进行回收利用;有害垃圾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厨余垃圾主要由农户就地堆沤处置,也可交由具有经营许可证的处置单位进行资源化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其他垃圾交由具有经营许可证的处置单位采取焚烧发电、供热等资源化利用的方式处置。 三是配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设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区域要按照四类垃圾设置投放设施。为做好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可为农户配备一桶一袋一凼,“一桶”用于投放其他垃圾,“一袋”用于收集有害垃圾,“一凼”用于厨余垃圾就地堆沤处置,可回收物集中收集于杂屋间。各村要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加大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和普及力度,可因地制宜设置临时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乡镇要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站或生活垃圾分类分拣中心,保证垃圾中转站的正常运维。区县(市)负责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的统筹管理。 四是认真履行农业农村部门自身职责。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求高,任务重,难度大,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务必履职尽责,责无旁贷,勇于创新,循序渐进地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指导农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同时,还要加强对农产品产地的管理,积极推行净菜上市、洁净农副产品进城。为《益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顺利施行贡献农业农村部门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