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蕊:
2025年1月10日,我局接到投诉“辉达首府的物业费1.65,楼盘这种绿化这种质量,是否达到1.65的物业费标准,如此肆意妄为,试业主财产为囊中之物”的工单。经我局价费股的同志核实,现就市民投诉事宜回复如下:
根据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益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益发改价费规〔2024〕285号)文件,第六条规定,业主大会成立之前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普通商品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由建设单位在商品房预售前根据物业特点和服务要求,选择服务项目、服务等级,在政府指导价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内拟定,并在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物业服务收费以物业服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和价格管理政策的规定向发展和改革部门申报备案审查通过的价格标准为准。
该物业公司已向我局申报物业费标准,我局正在核实审查物业价格标准。现收取的物业费为预收的物业费,待正式物业费标准出台后,按照正式标准多退少补。感谢市民对沅江市发改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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