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房产证分户
- 来信时间2024-11-20 09:39:16
- 来信人夏文明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具体情况是这样:我们在安化县南金乡金龙小区有一栋自建房,建筑面积786平方,共5层,原来办房产证的时候是我父亲一个人的名字,我父亲过世几年了,为了避免以后出现房产纠纷,我们商量想将当时我父亲安排的那样把房产证分到个人。想咨询1、具体的办理流程;2、需要准备的详细资料;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安化县
- 答复时间2024-11-22 15:06:56
- 答复内容
经核实,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安化县回复如下:11月21日,南金乡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工作人员与市民联系,已经跟市民讲解了政策及办事流程。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