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关于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
- 来信时间2022-01-18 11:44:21
- 来信人刘晋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我家两个小孩在华阁中心完小读书,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学校课后服务。
1、收费标准。开学时,老师、校长给我们开家长会时说,课后服务是为了解决孩子们上课时没听懂的,然后开展一些有特色的兴趣辅导,本学期结束后,学生个人的收费标准为650元/人,我现在想问一下,课后服务每节课的收费标准是好多,有没有正式的文件。开学初我只签了一个是否愿意参加课后服务的意向书,并没有说明收费标准。
2、服务效果。本学期结束后,根据自己小孩的反馈,课后服务并没有系统地开展兴趣培训,小孩的作业仍然需要回家完成。课后服务就是让小孩自己做自己的事,无老师看管。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益阳市教育局
- 答复时间2022-01-21 11:23:31
- 答复内容
南县教育局
关于市长信箱30352号《关于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信件的回复
尊敬的刘晋女士: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关于课后服务的收费标准。经调查了解,南县华阁镇中心小学是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精神坚持学生家长自主自愿的原则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根据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印发《益阳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益教联〔2021〕19号)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按每课时不超过4元、每天不超过两课时的标准按实收取。”经核实,华阁镇中心小学课后服务收费符合标准。
关于反映学校课后服务不规范问题。经调查了解,华阁镇中心小学课后服务整体是规范有序的。我局已提醒华阁中心完小在下学期初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再部署、再要求,进一步细化措施、强化管理,落实课后服务内容多元化,辅导学生完成当天书面作业,以确保课后服务高质优效落地。
感谢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监督。如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我局基础教育股(0737—5221319)。
南县教育局
2022年1月19日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