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阳区长春公园球场收费问题
- 来信标题: 关于资阳区长春公园球场收费问题
- 来信时间: 2024-11-21 15: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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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益阳市资阳区长春公园建成以后,因其优美的环境和完善的配套设施赢得了广大市民的喜爱和好评。
2024年10月前后,长春公园内球场(乒乓球,篮球等区域)突然装上了收费系统,进入每人次收费10元。让经常前来运动的人深感不适!
我本人以前经常晚上带着孩子过来打球,球场上人声鼎沸,热闹非凡。突然收费后大家伙都只能失望而归。
就此,谈几点个人看法:
1.公园本就是公共区域,收费是否合理?有何依据?
2.就算收费每人次10元是否过高?是否考虑当地消费水平和儿童学生等无收入人群的适应性?
3.缴费进入后出来上个厕所再进去又得缴费是否有违常理?
个人建议:要不免费,要不就象征性收费,成人每人次收费1-2元,未成年人免费。
- 答复部门: 益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回复时间: 2024-11-26 17: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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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关于市长信箱41746号信件的回复
孙敬斌先生:
您好!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益阳市资阳区青旭体育文化有限公司依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公共体育设施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3号),于2024年9月29日向资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提出对长春体育公园球场收费的申请。资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同意你球场申报价格。严格按照湘发改价费规〔2021〕3号文件执行,做好收费公示文件,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监督。此收费标准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益阳市资阳区青旭体育文化有限公司依据资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执行。
此项收费给您生活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非常感谢您对家乡文化旅游体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益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