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
信件主题: | 关于何立红、李红伟二人违法重婚生育一子的实名举报 | ||
姓 名: | 石钢 | 联系方式 | 136******** |
信件内容: |
一:基本情况 何立红,女,身份证号:432322197805115488.户籍地:益阳市南县南洲镇。 李红伟,男,身份证号:412923197002131551.户籍地: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 本人与何立红是夫妻,结婚后生育一女孩。 有妇之夫李红伟与其妻在河南省西峡县已经生育二女孩。 二:违法事实 何立红与李红伟二人于2016年05月03日,在益阳南县妇幼保健院违法生下一子李义浩。 三:再次请求 恳请依据《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依法对何立红与配偶之外的有妇之夫李红伟重婚生育一子的违法生育行为立案查处并征收社会抚养费。(2018年07月到访已递交所有证据材料) 举报人:石钢 2020年08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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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 | 2020-08-19 13:43:20 | 留言IP: | 36.157.116.227 |
信件回复 | |||
回复部门: | 益阳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 ||
回复内容: | 石钢先生: 您好! “关于何丽红、李红伟二人违法重婚生育一子的实名举报”情况与2020年8月17日现场举报(书面举报)内容基本相同,并与您电话核实,我局已于2020年8月17日受理,并于2020年8月18日移交(转办)南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调查处理。 南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已于8月24日对调查情况进行了回复,并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调查处理。
附件:南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关于益阳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转石钢投诉举报请求的回复 益阳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2020年8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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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0-08-24 17:58: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