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工同酬问题
  • 来信标题: 同工同酬问题
  • 来信时间: 2014-02-19 14:26:53
  •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我原来在益阳市匀达快递公司工作,是从2013年5月5日开始到2013年12月10日辞工,时间有7个月,该公司从我进来起没有说过要签订劳动合同和交社保,在这里工作的基本上没有保障,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公司叫你走就只能走。还有就是同样的工作,组长不但比我们底薪多800,提成也多很多,组长是20%,而其他人只有4%左右,这应该不属于同工同酬吧。请领导有时间去查一下,谢谢!!!

  • 答复部门: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 2014-02-21 14:26:53
  • 答复内容:

    你好,请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投诉,6503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