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
信件主题: | 关于安化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改建设项目(封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书 | ||
姓 名: | 湖南爱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方式 | 158******** |
信件内容: |
我公司发现该项目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问题与线索,安化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拒不核实相关证据,且默许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公司继续开展招投标相关活动。 附件1:投诉书(市发改).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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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 | 2023-09-11 19:11:15 | 留言IP: | 10.56.2.142 |
信件回复 | |||
回复部门: |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回复内容: | 湖南爱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我委于9月12日通过“市长信箱”收到你公司递交的《关于安化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改建设项目(封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书》后,及时将相关资料转交给该项目的监管部门安化县发展改革局进行处理。安化县发展改革局进一步调查了解后,及时将有关情况复函给我委,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拒不核实相关证据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规定,由于你公司未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从而不符合受理条件。 二、关于默许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公司继续开展投标相关活动的问题。自该项目招投标程序启动后,一直秉承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的原则予以监督,未发现有“默许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公司继续开展招投标相关活动”的行为。为此,建议你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补充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在投诉有效期内,依法向安化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投诉。 附件:《关于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问题的复函》
截图附件:附件.docx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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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3-09-15 17:34: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