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部印发《关于组织退役军人开展重温誓词活动的通知》
近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印发《关于组织退役军人开展重温誓词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依托各级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和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退役军人重温誓词活动,引导和激励广大退役军人进一步增强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珍惜荣誉、永葆本色,践行誓言、砥砺奋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
《通知》指出,重温誓词活动由各级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开展。活动组织单位根据参加人员身份类别、活动主题、时机场合等在重温入党誓词和重温军人誓词中选择一项或两项组织实施。
《通知》要求,退役军人返乡报到,安置地人民政府举行迎接仪式或集中开展培训时,应当组织重温誓词活动。退役军人集中参加主题教育、志愿服务活动,或按有关规定参加民兵、预备役教育训练时,视情组织开展。
《通知》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重温誓词对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引领、传承人民军队优良传统、激发建功新时代奋斗精神的重要意义。要规范有序开展,参照军地有关宣誓活动的基本要求和程序,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要发挥教育功能,充分发挥重温誓词活动环境熏陶、情感培塑、精神激励、价值传承功能,引导广大退役军人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生动实践。要注重融入实践,激励广大退役军人牢记初心使命、信守神圣誓言、践行无悔承诺,自觉将铮铮誓言体现在实际行动上、落实到工作实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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